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策法規 > 政府文件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在區所屬范圍內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通告

                字體:[大] [中] [小]

                  PJFG2024003

                  蓬江府告〔2024〕1號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公共衛生安全水平,根據《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蓬江區的人口密集區域納入活禽經營限制區范圍,禁止活禽交易,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具體經營限制區范圍如下:

                  堤西路與環市三路交匯處往東沿蓬江河邊(沿線經過堤西路、堤中路、堤東路、江北路)→江北路與甘棠路交匯處(江門大橋底)往北→甘棠路與白石大道交匯處往西→白石大道與建設二路交匯處往南→建設二路與迎賓大道交匯處往西→迎賓大道與勝利路交匯處往南→勝利路接環市二路、環市三路→環市三路與堤西路交匯處的區域。

                  二、活禽經營限制區內所有農貿(肉菜)市場、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等各類經營場所禁止雞、鴨、鵝、肉鴿、鵪鶉以及其他人工飼養可供食用活禽類的經營和屠宰。

                  三、在活禽經營限制區,商戶應經營符合規定要求的生鮮家禽產品,確保生鮮家禽產品質量安全。對違反規定的,由農業、市場監督管理、商務、衛生、公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實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請廣大市民積極支持、熱情參與,自覺抵制非法活禽交易,發現有違反規定非法經營、屠宰活禽和銷售不合格家禽產品等行為,可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舉報。

                  五、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附件:蓬江區活禽經營限制區分布圖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附件:蓬江區活禽經營限制區分布圖(1).jpg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解讀單位:江門市蓬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0750-2038023

                  解讀文本: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22634.html

                  音頻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22675.html

                  圖解: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22642.html


                相關附件:

                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