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三年工作方案(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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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江門市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總體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江創文指揮部〔2018〕11號)、《江門市商務局關于報送<江門市區集貿市場升級改造三年提升計劃(2019-2021年)>的函》(江商務市場函〔2018〕92號)的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提升農貿市場基礎設施、購物環境、交易條件和管理水平,為人民群眾營造整潔、有序、安全的消費購物環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實地考察指南的要求,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經營環境,成為布局合理、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環境優美、購物方便、群眾滿意的購物場所。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鎮、街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鎮(街)對轄區市場升級改造工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依職責推進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并進行業務指導。市場升級改造所需資金按照“誰投資、誰收益、誰改造”的原則由市場開辦方解決,對期限內完成新建或改建并符合標準的,由政府給予一定財政獎勵。
三、目標任務
計劃用三年時間(2019-2021年),對全區農貿市場實施新一輪的升級改造,提升市場硬件設施環境,其中2019年改造完成總量的30%,2020年改造完成總量的30%,2021年改造完成總量的40%。通過三年的改造,確保全部農貿市場達到《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分類標準》(附件1)的要求。
四、領導機構
為了加強我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分管領導任組長,各鎮(街)、區創文辦、區科工商務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全稱: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市場改造辦”)設在區科工商務局,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各鎮(街)相應成立領導機構,加強轄區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鎮(街)
對轄區的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負總責,確定每年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名單,制定每個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方案,負責組織實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
(二)區創文辦
指導、督查我區農貿市場改造工作,確保達到創文工作的要求。
(三)區科工商務局
加強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指導,督促各鎮(街)推進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按期完成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
(四)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責市場開辦方、場內經營者主體資格登記,督促、規范亮照經營、公平計量、公益宣傳及投訴處理機制。負責督促市場完善食品經營場所相關硬件建設并建立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導農貿市場農殘檢測室規范化建設,完善農產品質量快檢體系。
(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加強農貿市場周邊市容環境秩序管理,在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期間,配合相關部門在市場附近設置臨時攤點,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場經營戶的正常經營。
(六)區財政局
負責做好市場升級改造獎勵資金保障工作,并對工程項目進行核價。
(七)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負責農貿市場動物防疫條件的建設指導,做好農貿市場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及動物防疫條件監督工作。
(八)區應急管理局
負責指導農貿市場消火栓、滅火器材配置、疏散通道、應急照明、電氣線路鋪設等方面的建設,并對市場升級改造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檢查,確保市場內公共消防設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無被占用、無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九)其它相關職能部門
根據區市場改造辦的統一部署,按照部門職能,履行各自職責。
五、實施步驟
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原則,兼顧重點和一般,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9-2021年,每年1月31日前)
各鎮(街)要對轄區各農貿市場進行調查摸底,發動市場開辦方和私人鋪位業主積極配合市場升級改造,對照《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分類標準》確定每個農貿市場的改造類別,并按照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原則開展升級改造工作。
(二)實施攻堅階段(2019年3月-2021年9月)
該階段分三期進行:
第一期(2019年):杜阮鎮、白沙街各完成2個一類或二類市場的改造目標及工程驗收,其它鎮(街)各完成2個二類或三類市場的改造目標及工程驗收。
第二期(2020年):各鎮(街)對照標準各完成2個以上市場升級改造及工程驗收。
第三期(2021年):完成其余市場升級改造及工程驗收。
各鎮(街)要落實責任,做好工作計劃及施工期間過渡安置工作,攻堅克難,全力推進升級改造工作,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各有關部門積極協調解決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并分階段對各鎮(街)升級改造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驗收。
(三)總結提高階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
對照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方案,查遺補缺,根據市場運營情況,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機制,實現農貿市場管理規范、運轉高效、調控有力;認真做好財政資金的績效評價活動。
六、資金獎勵
我區設立“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勵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新建、改建農貿市場進行獎勵,每個市場的獎勵標準按區財政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核定的最終結算審核價(含工程設計費、建安費、監理費)的50%計算,一、二、三類市場最高獎勵分別為35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獎勵資金由區本級與鎮(街)按稅收分成比例共同分擔。
市國資市場的改造由市國資委負責,不列入本方案獎勵范圍之內。
七、工作流程
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按照改造申請、方案會審、竣工驗收、造價評審、財政獎勵等程序實施申報,具體由各鎮(街)負責組織實施,區市場改造辦對相關工作進行統籌與督辦。改造過程中計劃如有調整,所屬鎮(街)必須出具書面解釋,并報區市場改造辦審批同意。
1.改造申請。各鎮(街)每年預算申報前向區市場改造辦提交《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計劃表》(附件2)報備。市場開辦方聘請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制定改造方案并出具圖紙,在施工前向所屬鎮(街)提交《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備案申請表》(附件3)等相關資料審核。
2.方案會審。各鎮(街)將《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備案申請表》及改造方案、圖紙等資料提交區市場改造辦審核,區市場改造辦組織成員單位、市場開辦方和設計單位進行會審論證,提出會審意見,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進行施工。
3.竣工驗收。改造工程結束后,市場開辦方根據工程具體實施內容,填寫《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驗收審核表》(附件4),向所屬鎮(街)提出驗收申請。鎮(街)收齊資料后報區市場改造辦,由區市場改造辦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驗收,并出具驗收意見。
4.造價評審。完成驗收后,市場開辦方向所屬鎮(街)提交施工合同、監理合同、結算書及監理報告等資料。各鎮(街)將工程結算資料交至區財政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由區財政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核定最終結算審核價,并以此價作為獎勵資金的計算標準。
5.財政獎勵。對當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及驗收的市場,由各鎮(街)收集《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勵申請表》(附件5)等資料報送區市場改造辦審核。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市場,由區科工商務局將區本級和鎮(街)承擔的費用一并劃撥給市場開辦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鎮(街)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人負責組織落實和跟蹤督導,履行責任分工。各鎮(街)根據本方案制定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施細化方案,全力做好市場升級改造工作。
(二)加強管理,嚴格規范
各鎮(街)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整改期限,督促市場開辦方按照方案加緊實施市場改造,加強農貿市場改造工作協調,及時發現并妥善解決問題。對沒有達到標準的市場,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對市場開辦方督促整改或查處,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三)政策激勵,積極引導
各鎮(街)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利用政策引導市場開辦方主動參與改造,發揮政府補助資金的杠桿作用,鼓勵市場開辦方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我區農貿市場的建設標準。
(四)加強監督,嚴格把關
各鎮(街)及相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加強對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程的監督,防止出現二次改造、返工改造等浪費現象,確保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按時、按質、按標準完成。有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資金、虛列投資完成額等行為的,由相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處理。
(五)積極宣傳,穩步推進
各鎮(街)要做好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的宣傳工作,積極向市場開辦方宣傳有關政策,嚴格杜絕以升級改造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價現象。切實做好市場改造過程中經營戶的安置工作,做好周邊居民解釋工作,搞好市場周邊管理,保證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穩步推進,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圍。
附件:1.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分類標準
2.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計劃表
3.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備案申請表
4.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驗收審核表
5.江門市蓬江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獎勵申請表
圖解: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132448.html
政策文字解讀: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132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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