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招商引資扶持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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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JFG2021003


                蓬江府〔20217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上級駐蓬江有關單位:

                《江門市蓬江區招商引資扶持辦法》業經區政府十屆1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科工商務局反映。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  

                2021728日    


                江門市蓬江區招商引資扶持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培育發展“5+N”產業集群行動方案〉的通知》(江府辦函〔202163號),搶抓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重大機遇,加快蓬江區招商引資步伐,鼓勵國內外企業在蓬江區投資興業,推動蓬江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蓬江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扶持對象本辦法扶持對象為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蓬江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沒有納入失信名單的企業、機構或自然人。

                (一)工業:優先扶持屬于以下產業的工業項目:

                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中重點發展的“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2.蓬江區重點發展的摩托車及零配件、智能家電、智能裝備、健康食品、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產業。

                (二)生產性服務業:包括研發設計與其他技術服務,貨物運輸、倉儲和郵政快遞服務,信息服務,金融服務,節能與環保服務,生產性租賃服務,商務服務,人力資源管理與培訓服務,批發經紀代理服務,生產性支持服務等服務行業。

                (三)商貿業:包括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進出口等,以及開展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

                第三條購地自建項目在申請獎勵時,已簽訂投資協議的須完成投資協議的相關約定;沒有簽訂投資協議的采取承諾制,項目的投資強度、創稅率、容積率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工業項目投資強度500萬元/畝以上,生產性服務業項目投資強度250萬元/畝以上。

                (二)項目達產創稅率:工業項目創稅率達40萬元//年以上,生產性服務業項目創稅率達30萬元//年以上。

                (三)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不低于2.0(含),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用地容積率不低于1.2(含)。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四條 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一)工業項目

                固定資產累計完成投資達到1億元(含)以上5億元以下、5億元(含)以上10億元以下、10億元(含)以上15億元以下、15億元(含)以上20億元以下的,分別按1%、1.5%、2%2.5%以累進制方式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20億元(含)以上的,按3%以累進制方式給予獎勵。

                (二)生產性服務業項目

                固定資產累計完成投資達到5億元(含)以上10億元以下、10億元(含)以上的,分別按1%、2%以累進制方式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第五條 租金扶持

                符合以下條件的新引進工業項目,生產場地租金采取先租后補貼方式予以扶持,扶持期限為兩年。

                (一)年主營業務收入達3億元(含)以上,實際物業租賃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5000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平方米(含)。

                (二)年主營業務收入達1億元(含)至3億元,實際物業租賃面積4000平方米(含)以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4000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1500平方米(含)。

                (三)年主營業務收入達5000萬元(含)至1億元,實際物業租賃面積3000平方米(含)以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3000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平方米(含)。

                (四)年主營業務收入達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實際物業租賃面積2000平方米(含)以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2000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高不超過500平方米(含)。

                第六條 經營貢獻獎

                (一)工業企業

                1.自有用地企業創稅率50萬元//年以上或租賃、購買廠房企業創稅率500/平方/年以上,且年創稅額500萬元以上,按照該企業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額度的80%予以獎勵。

                2.年度工業產值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幅達到15%以上的,或年度新增工業產值1億元以上的,給予該企業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額度30%的獎勵。

                以上兩項獎勵按照不疊加原則,選擇一項。

                (二)商貿業企業

                1.對納入本區商業統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批發企業,給予該企業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額度40%的獎勵。

                2.對納入本區商業統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零售企業、住宿餐飲企業,給予該企業當年新增區級財政貢獻額度40%的獎勵。

                第七條 高管、骨干人才獎勵

                (一)新投資引進市“5+N”產業集群重大項目(不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在建期間將項目企業的納稅和統計關系遷入蓬江區的,按照建設期間對我市財政貢獻額度給予項目企業最高100%獎勵,最長期限2年,其中企業應將不低于該獎勵50%的資金用于獎勵高管、骨干人才。

                (二)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含)以上、稅收達到500萬元(含)以上,且年主營業務收入和稅收均實現正增長的,給予該企業5個高管及骨干人才名額,享受當年個人區級財政貢獻額度50%獎勵。

                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億元(含)以上、稅收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且年主營業務收入和稅收均實現正增長的,給予該企業10個高管及骨干人才名額,享受當年個人區級財政貢獻額度50%獎勵。

                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億元(含)以上、稅收達到4000萬元(含)以上,且年主營業務收入和稅收均實現正增長的,給予該企業15個高管及骨干人才名額,享受當年個人區級財政貢獻額度50%獎勵。

                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億元(含)以上、稅收達到8000萬元(含)以上,且年主營業務收入和稅收均實現正增長的,給予該企業20個高管及骨干人才名額,享受當年個人區級財政貢獻額度50%獎勵。

                (三)經認定、評定和舉薦產生且在蓬江區內居住和服務的頂尖人才、一級人才、二級人才的隨遷適齡子女以及在蓬江區年納稅排名前20名的大型企業的高管(含企業董事會主席、總裁、總經理等人員)的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就讀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由區教育局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適當根據學生入學志愿統籌安排優質學校入學。

                第八條 企業上市獎勵

                對實現境內上市的企業,按照江門市現行企業上市扶持政策予以獎勵。

                第九條 上市公司股權交易獎勵

                A股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注冊地址不限于蓬江區),其實控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持有的限售股或者原始股,通過設立在蓬江區的托管證券機構依法轉讓的(包括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按減持形成的區級財政貢獻額度90%給予獎勵;對持有上述股票的持股平臺,其注冊地址設立在蓬江區并發生轉讓的,按減持形成的區級財政貢獻額度90%給予獎勵。

                第十條 引薦人獎勵

                引薦人提供項目信息并具體跟蹤、參與項目的聯系與洽談,對項目落戶蓬江區發揮重要作用,根據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給予獎勵。

                新引進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5億元(含)-20億元的,給予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獎勵。

                新引進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20億元(含)-30億元的,給予200萬元獎勵。

                新引進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30億元(含)—50億元的,給予300萬元獎勵。

                新引進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50億元(含)以上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以上獎勵在項目動工后,兌付20%的獎勵金額;項目竣工驗收投產后,兌付50%的獎勵金額;項目創稅率達到投資協議約定后,兌付30%的獎勵金額。

                第十一條 一事一議

                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企業可以實施“一事一議”。

                (一)央企、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及其控股子公司,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或外資項目外商實繳資本5000萬美元以上。

                (二)固定資產投資在20億元以上的單個工業項目。

                (三)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戰略性意義、產業帶動能力強、科技含量高、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的項目。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設立蓬江區招商引資扶持專項資金,并列入區級財政年度預算。本辦法的申報和管理由區科工商務局負責,并定期向區政府專題報告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落實、撥付使用等情況和存在問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獎勵資金已包含上級政府同類獎勵項目中由區政府承擔的部分。本辦法獎勵為稅前金額,各項獎勵申報指南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同時符合第五、六條的企業,其當年獲得的獎勵資金不超過區級財政貢獻額度。

                第十五條 企業應承諾在享受本辦法扶持政策后,10年內不遷出蓬江區、不改變在蓬江區的納稅義務;若違反承諾,企業必須無條件退回獎勵資金。

                第十六條幣種除作特別說明外皆為人民幣。涉及“達到”“不低于”“以上”“最高”“不超過”“含”的數額均含本數。在辦法執行中,如涉及外幣與人民幣計價的,按獎勵金審核當天中國人民銀行的外匯牌價計算。

                第十七條經認定的企業和組織應嚴格執行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凡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套取獎勵資金的企業,由區科工商務局負責追回已撥獎勵資金,并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十八條 投資強度、創稅率等指標沒有達到承諾標準的,企業必須無條件退回獎勵資金。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218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原有政策與新出臺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新出臺政策為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解讀:江門市蓬江區科工商務局投資促進股

                  咨詢方式:0750-3833666


                圖解:http://www.51wts.cn/jmpjqswj/gkmlpt/content/2/2392/post_2392080.html#621
                文字解讀:http://www.51wts.cn/jmpjqswj/gkmlpt/content/2/2391/post_2391965.html#621
                音頻解讀:http://www.51wts.cn/jmpjqswj/gkmlpt/content/2/2392/post_2392036.html#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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