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江門市蓬江區加快軟件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鼓勵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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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JFG2020002


                蓬江府〔20204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

                蓬江區加快軟件服務外包產業發展

                鼓勵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江門市蓬江區加快軟件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鼓勵暫行辦法》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蓬江區科工商務局反映。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  

                2020413日    


                江門市蓬江區加快軟件服務外包產業

                發展鼓勵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江門人才島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江府〔201919號)等文件精神,促進蓬江區軟件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加大力度引進和扶持軟件服務業區域總部,加速培養一批中高端服務外包專業人才,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設立專項資金,支持轄區內軟件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重點支持該產業在江門人才島集聚發展,鼓勵國有企業積極參與)。本辦法中所指的各項獎勵、資助和補貼均在專項資金中列支。專項資金使用按照“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執行。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排首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江門人才島范圍內注冊的,產業領域包括軟件產品及服務、軟件服務外包、軟件人才培訓、游戲開發及數字內容、集成電路(IC)設計等企業。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發展和改革局

                第四條 享受本辦法的企業,自享受之日起,在蓬江區經營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足5年且無正當理由遷出的,已享受扶持政策的所有獎勵資金應全額退還。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二章 鼓勵政策


                第五條 自政策生效之日起在蓬江區新注冊的企業,兩年內對單個財政年度地方財政貢獻在100萬元或以上的,可根據企業在該財政年度對蓬江區財政貢獻的50%給予資金扶持。扶持資金用于企業研發、再投資等。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六條 辦公用房補貼

                (一)租賃補貼。在江門人才島科技產業園內租賃辦公用房的,經區政府批準同意,按照申請扶持當年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進行分級扶持,經營場地租賃優惠采取先租后返(補貼)的方式,優惠期限為兩年,經營場地優惠期從企業入駐園區簽訂合同開始計算。具體如下:

                1.申請扶持當年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含)以上,按20/平方米/月的標準予以實際物業租賃面積1500平方米(含)以內的租賃資金補貼;

                2.申請扶持當年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按20/平方米/月的標準予以實際物業租賃面積1000平方米(含)以內的租賃資金補貼;

                3.申請扶持當年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按20/平方米/月的標準予以實際物業租賃面積500平方米(含)以內的租賃資金補貼;

                4.申請扶持當年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按20/平方米/月的標準予以實際物業租賃面積200平方米(含)以內的租賃資金補貼。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潮連街)

                (二)購置補貼。被市認定為現代服務業總部企業的,在取得房產交易備案并投入使用后,以實際購買辦公用房和面積(不含配套設施)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營業務收入”指總部企業在上一年度匯算清繳完畢后在蓬江區形成的主營業務收入,以稅務部門數據為準。

                第七條 對符合軟件服務外包產業總部的高層管理人員,按市有關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規定給予補貼或獎勵。

                (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科工商務局、區財政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八條 對自政策生效之日起20201231日期間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報備,并在轄區內開展軟件外包培訓的機構,經考核合格后,以培訓人數按每人2萬元的標準(每個學員僅計算一次)給予培訓補貼。

                (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九條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鼓勵我市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江金函〔202021號)的有關政策,對已在境內成功掛牌上市的企業,獎勵100萬元。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財政局、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十條 根據《關于印發<江門市科學技術局、江門市財政局 江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關于江門市級科技金融扶持資金操作細則>的通知》(江科〔2015196號)的有關政策,對科技貸款項目貼息,鼓勵企業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

                (一)按企業(項目)當年發生科技貸款額(按年度計算)的3%標準進行貼息。貼息年限按年度結算。對同一企業當年發生的科技貸款僅給予一次性貼息,單個項目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對以專利權質押形成的科技貸款,在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點基礎上,按項目當年發生貸款額(按年度計算)的4%進行貼息。對實現專利質押融資的企業,按項目當年發生貸款額的1%對其專利評估費用進行資助,單筆貸款資助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屬專利權質押融資的,須經權威機構評估,并向科技支行或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辦理財產權質押手續。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財政局、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十一條 對產業帶動效應強的優質項目,經區政府同意,按照重大項目“一企一議”的原則,另行予以重點扶持。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二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企業同時申報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扶持的,每年獲得的扶持總金額不得超過企業上年度對地方財政貢獻總額。獲得扶持、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

                第十三條 經認定的企業和機構應嚴格執行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不得將專項資金用于其它用途。凡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套取專項資金的企業,取消其總部企業資格,由資金使用主管部門負責追回已撥專項資金,并依法追究其責任。

                (責任單位:區科工商務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第十四條 軟件服務外包企業和機構的認定辦法、專項資金申請和兌現程序由牽頭單位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和資金兌現。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為兩年本辦法由區科工商務局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上級、本級政府出臺新的政策,則以新的政策為準。


                附件:蓬江區軟件外包培訓補貼申請指南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圖解: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046010.html

                文字政策解讀: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046008.html


                相關附件:

                政府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