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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文本:“蓬江優品”(初級農產品)遴選評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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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據

                  為大力挖掘和充分利用蓬江區優勢農業資源,建設蓬江區行政區品牌,遴選一批地域特色鮮明、文化特征突出、產品品質優良的初級農產品,打造“蓬江優品”品牌,結合蓬江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對申報范圍及條件、申報評審的程序,已列入“蓬江優品”(初級農產品)的定期評價監測規則、“蓬江優品”名錄動態調整規則進行規范。具體內容包括:

                  (一)明確申報范圍及條件

                  《工作方案》規定符合一定申報條件且在蓬江區注冊登記、依法納稅、證照齊全的涉農單位或個人(含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通過種植、養殖生產出來的農產品適用本工作方案。

                  (二)明確申報評審的程序

                  《工作方案》規定“蓬江優品”(初級農產品)申報實行達標擇優納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通過涉農單位或個人申報、鎮(街)初審、區級復審、社會公示、審定報批、發布共六個環節確定“蓬江優品”(初級農產品)。

                  (三)定期評價監測

                  《工作方案》規定行政區域品牌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將對初審符合企業的產品(初級農產品)每年進行一次評價,評價內容對照資格評審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發展前景、知名度、規模、附加值、質量狀況等內容,評價結果作為商品在名錄中存續的重要依據。

                  (四)名錄動態調整

                  《工作方案》明確了“蓬江優品”(初級農產品)名錄內產品的增補與退出規則,符合條件的產品可按程序進行申報進入名錄,不符合條件的產品將從名錄中退出,且至少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進入名錄。

                  三、施行時間

                  本方案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制作單位:江門市蓬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制作時間:2024年7月

                  咨詢電話:0750-3833020


                解讀單位:江門市蓬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農業生產發展股

                聯系電話:3833020


                政策原文:關于印發“蓬江優品”(初級農產品)遴選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

                圖解: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23986.html

                音頻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23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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