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蓬江區招商合伙人獎勵暫行管理辦法(試行)》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4-04-25
字體:[大] [中] [小]
【頁面調色: 】
一、背景依據
為充分調動社會化力量參與蓬江區招商引資工作,進一步拓寬招商渠道,推動市場化精準招商,切實提高招商工作效能,根據《江門市商務局江門市人民政府投資促進中心關于印發江門市招商合伙人獎勵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江商務資服〔2023〕14號,以下簡稱“市招商合伙人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在落實“市招商合伙人辦法”基礎上,健全完善蓬江區招商合伙人獎勵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區招商合伙人辦法”)。
二、目標任務
調動社會化力量參與蓬江區招商引資工作,進一步拓寬招商渠道,推動市場化精準招商,推動更多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明確蓬江區招商合伙人的認定范圍、招商引資平臺建設、申報流程等。
三、主要內容
“區招商合伙人辦法”分為六條,其中:
1、第一條明確了在執行“市招商合伙人辦法”的基礎上,拓寬招商引資渠道,將國有企業法人機構納入我區招商合伙人的認定范圍。
2、第二條明確了“市招商合伙人辦法”的基礎上,加大重點產業鏈支持力度,結合我區產業發展實際,適當調整引薦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
3、第三條明確了招商引資平臺建設。
4、第四條明確了確認及獎勵申報。
5、第五條明確了獎勵監督規定。
6、第六條明確了試行期等其他有關事宜。
四、涉及范圍
“區招商合伙人辦法”適用范圍為:
本辦法執行“市招商合伙人辦法”范圍內的確認及獎勵申報按照“市招商合伙人辦法”執行;提高和新增部分參照“市招商合伙人辦法”確認及申報流程(附件1-附件5),由項目落戶所在鎮(街)和相關部門執行,獲得由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授予的“江門市蓬江區招商合伙人”稱號。
五、注意事項
“市招商合伙人辦法”范圍內的市級獎勵資金的監督按照“市招商合伙人辦法”執行;我區提高和新增部分獎勵資金的監督參照“市招商合伙人辦法”,按如下要求執行:
1、相關單位及個人在開展招商引資機構獎勵工作中應自覺接受審計機關、紀檢監察機關、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在獎勵資金審核和資金管理監督工作中若發現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招商合伙人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所提交項目申報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獎勵申請無效;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本辦法自發布后30日生效,試行期2年。本辦法執行“市招商合伙人辦法”范圍內獎勵所需資金按照“市招商合伙人獎勵辦法”執行,我區提高和新增部分獎勵所需資金在區級財政中統籌安排保障。
解讀: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投資促進辦公室
咨詢方式:3833325
1、原文:http://www.51wts.cn/zwgk/zcfg/bmgfxwj/content/post_3223513.html
2、圖文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23536.html
3、音頻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3223541.html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