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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讀:《蓬江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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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訂背景

                《關于印發調整蓬江區畜禽養殖區域規定的通知》(蓬江府辦〔201860號)自2018年發布以來,各鎮(街)在執行過程中積累了許多經驗,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全區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來,國家陸續修訂出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如《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2033號)等文件,畜禽養殖禁養區的管理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因此,蓬江區需要做好與上級管理和主體功能區規劃政策的銜接,《關于調整蓬江區畜禽養殖區域的規定》進行修訂,制定《蓬江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

                二、主要內容

                《蓬江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大部分,包括禁養區劃定意義重新調整禁養區范圍,畜禽養殖布局規劃落實措施,規范性文件的實施起始時間和有效期。

                第一部分是明確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意義

                部分是劃定禁養區范圍,禁養范圍包括飲用水源保護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工業園區、自然保護地以及法律法規規定其他禁止建設養殖場的區域

                部分是明確畜禽養殖布局規劃落實措施,確保禁養區落實到位。堅持以普促治堅持科學施治堅持從嚴管理。

                部分是其他規定。明確《蓬江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與其他文件的銜接

                修訂情況及亮點

                (一)根據法律法規修訂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一是按照《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和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指導意見,僅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

                二是根據《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8號),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工業園區、主要交通干線周邊500米范圍不再列入禁養區范圍。

                三是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結合蓬江區環境承載能力,蓬江區全區域嚴禁新、擴、改建畜禽養殖場,違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結合我區實際補充和細化禁養區范圍。

                一是那圍水庫并未劃定水源保護區,但根據實際供水情況,那圍水庫是現狀供水水源,根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技術規范,那圍水庫集水范圍列入禁養區范圍。

                二是根據《江門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把我區城鎮開發范圍列入禁養區范圍;廣東圭峰山國家森林公園、江門蓬江龍舟山地方級森林公園屬于自然保護地,列入禁養區范圍。

                三是根據《江門大型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實施方案》《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五洞立交西側(PJ01-B)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江門大型產業集聚區蓬江片區、蓬江區預制菜產業園2個工業園區列入禁養區范圍。

                實施的日期

                《蓬江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政策原文:http://www.51wts.cn/gkmlpt/content/2/2997/post_2997570.html#5241

                圖解:http://www.51wts.cn/gkmlpt/content/2/2997/post_2997777.html#566

                音頻解讀:http://www.51wts.cn/gkmlpt/content/2/2997/post_2997740.html#566

                解讀: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股,咨詢方式:0750-3291950

                江門市蓬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農業生產發展股,咨詢方式:0750-383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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