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扶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暫行辦法》文字解讀
來源:區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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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為促進我區文化旅游產業健康發展,提升文旅融合發展水平,加快“1+3”重要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文化旅游產業在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拉動作用,加強蓬江區文旅產業招商、重大文旅項目建設、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文化和旅游宣傳營銷、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舉辦重大文化旅游活動、完善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文化旅游業發展環境的工作力度,制定《江門市蓬江區扶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二、文件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全域旅游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并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
三、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共分為七個部分14條政策措施,分別是:資金投入、重大項目支持、促進產業發展、擴大宣傳營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附則。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部分:資金投入。主要明確資金來源和用途,設立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安排,重點用于文旅產業招商、重大文旅項目建設、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文化和旅游宣傳營銷、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舉辦重大文化旅游活動、完善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我區文化旅游業發展環境。
第二部分:重大項目支持。主要明確對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引進的、固定資產投資(包含土地使用費)在5億元(含)以上的文化旅游項目,給予項目投資企業的用地支持、固投支持、在建支持、財政支持等措施。
第三部分:促進產業發展。主要明確民宿登記和入駐知名第三方平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文化創意產品、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化、文化產業平臺、文化旅游融合項目、大型文化活動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第四部分:擴大宣傳營銷。主要明確市場營銷、投放旅游形象宣傳廣告、新登記注冊旅行社補助等措施。
第五部分: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明確鼓勵建設旅游集散中心、推進旅游廁所革命等措施。
第六部分: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主要明確在技能競賽獲獎、獲得高級資質等文化旅游人才的補助措施。
第七部分:附則。主要明確扶持資金定義以及其他程序規定。
政策原文:
http://www.51wts.cn/gkmlpt/content/2/2196/post_2196740.html#5241
音頻解讀: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196743.html
圖解: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198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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