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操作規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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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有關單位:

                  《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操作規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蓬江區科學技術局  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         

                  2022年6月10日                     


                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操作規程

                  為貫徹落實《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集聚新時代人才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的通知》(江府〔2019〕1號)、《關于印發〈江門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21〕24號)、《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暫行辦法〉的通知》(蓬江府〔202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申請條件

                  符合《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蓬江府〔2021〕8號)的各類人才、重點企業(項目)。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名錄,經區人才安居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審議,報區政府批準通過后另行通知。各類人才在蓬江區全職工作的或實現自主創業(作為持證人領取營業執照并按規定納稅),就業時間以在我區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確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列入享受范圍。

                  二、受理部門

                  人才住房配租(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受理,重點企業(項目)認定由區科學技術局受理,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由區經濟促進局受理。

                  三、提交材料

                  (一)申請人及用人單位按規定提交相應的材料,受理部門在審核過程中發現特殊情況的,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有助于資格審核的佐證材料。

                  (二)申請人及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表須為原件,其他佐證材料須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屬單位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屬個人材料須本人簽名確認)。

                  四、受理審批程序

                  (一)房源公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每年在區政府網站公布配租(售)房源,公示內容應當包括項目基本情況、租金或銷售價格、房源套數等基本信息。

                  (二)申請配租(售)人才住房配租(售)申請人可根據房源公示情況,結合實際需要申請。

                  重點企業(項目)申請配租人才住房需在每年6月向區科學技術局申請認定,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需在每年6月向區經濟促進局申請認定。

                  (三)審核和分配流程1.資料受理。對提交材料完備的申請,受理機構予以受理,并當場出具受理回執;對提交材料不完備的,受理機構一次性告知原因。

                  2.資格審核。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發函至相關部門協查相關情況,相關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協查情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匯總相關情況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人才配租(售)資格審核。經受理的申請資料不予退回,審核資料不齊全的,申請人自告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逾期不能補正資料的受理順序號不予保留。

                  3.資格公示。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名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申請人姓名、所在單位等基本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查后作相應處理。

                  4.輪候選房。人才住房配租(售)實行輪候分配。申請人(單位)持相關身份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輪候選房。

                  人才住房配租(售)按照高端優先、分層分批、逐步解決的原則進行。人才住房應當按照頂尖人才、一級人才、二級人才、三級人才等順序依次類推優先配租(售)。同層次人才之間依據申請時間的先后確定選房順序。申請時間的先后以受理回執順序號為準。在同等條件下,人才住房應當優先配租(售)給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

                  每位申請人只享受一次選房機會,如對備選房源不滿意,可自動放棄本期選房資格,下一期可重新申請。如申請對象對已選中的房源不滿意而放棄的,則兩年內不得申請人才住房的配租(售)。

                  重點企業(項目)配租按照高端優先、分層分批、逐步解決的原則進行。A類重點企業(項目)、B類重點企業(項目)、C類重點企業(項目)、D類重點企業(項目)按順序依次類推優先配租。同一類別的重點企業(項目)依據申請時間的先后確定選房順序。申請時間的先后以申請受理回執順序號為準。

                  5.配租(售)結果公示。通過人才住房配租(售)的人員名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申請人姓名、所在單位、分配住房地址等基本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查后作相應處理。

                  6.簽訂合同。分配租賃型人才住房的,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用人單位(事業單位人才除外)與人才住房所有人簽訂配租合同,用人單位(事業單位人才除外)繳納物業費等相關費用,辦理有關入住手續;分配產權型人才住房的,配售對象持相關材料與人才住房所有人簽訂購房合同。

                  五、管理服務

                  (一)對可通過國家、省或市統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獲取的入戶、個人及家庭成員房產登記和交易、社會保險、工商登記、納稅、省內職稱等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書面材料;對部門數據不能共享的,由受理部門發函給有關部門進行核查。

                  (二)正在享受安居政策的個人或單位,因情況變化出現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或單位應主動書面告知相應的受理機構。個人享受安居政策期間,受理機構將不定時對個人的相關材料和資格進行核查。經核查不符合條件的,按《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蓬江府〔2021〕8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正在享受江門市高層次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的,自取得人才住房配租(售)后,從次月起不再享受補貼,同時將剩余補貼全額退回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將相應的資金全額退回受理機構(部門)。

                  (三)本操作規程政策待遇的申請條件、應提交材料、受理機構、待遇標準、補貼發放方式、政策銜接、實施時間和相關管理要求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科學技術局、區經濟促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執行,具體詳見附件各《申請指南》,經區政府批準的事業單位定向配租指南另行規定。執行過程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科學技術局、區經濟促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根據政策實施的情況變化,適時調整《申請指南》。

                  (四)對造假騙取資格的,列入“黑名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錄入誠信檔案,按相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并保留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其他

                  本操作規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科學技術局、區經濟促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1日。國家、省、市、區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認定指南

                  2.江門市蓬江區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

                  企業增資擴產)認定指南

                  3.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住房配租申請指南

                  4.江門市蓬江區高層次人才住房配租申請指南

                  5.江門市蓬江區人才住房配售申請指南

                  附件1

                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認定指南

                一、申請條件

                本指南所稱重點企業(項目),是指在江門市蓬江區注冊落地的獨立法人企業,按以下類別條件認定為重點企業(項目)。

                A類:最近一年產值100億元以上(含),研發投入比例達到3%以上;

                B類:最近一年產值50億元以上(含)至100億元以下,研發投入比例達到3.5%以上;

                C類:最近一年產值10億元以上(含)至50億元以下,研發投入比例達到4%以上;

                D類:最近一年產值5億元以上(含)至10億元以下,研發投入比例達到4.5%以上。

                其他重點企業(項目):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者認定為市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

                二、提交資料

                (一)申請認定A、B、C、D類重點企業(項目)需提交以下資料:

                1.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認定申請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3.企業統計年報研發費用報表;

                4.重點企業認定資料真實性承諾函。

                注: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其他重點企業(項目)由科技部門統一公布名單認定。

                三、申請時間

                每年6月份提交申請。

                四、認定方式

                由蓬江區科學技術局研究通過后認定。

                五、受理部門

                受理機構:江門市蓬江區科學技術局

                辦公地址:江門市蓬江區五福一街8號

                聯系電話:0750-3833126

                六、管理要求

                根據通知有關要求進行調整。

                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認定申請表

                單位名稱


                社會統一代碼


                登記注冊時間


                辦公面積

                平方米

                登記注冊地址


                實際辦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經辦人姓名


                固話


                郵箱


                手機


                申請提交的基本信息

                已提交材料清單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企業統計年報研發費用報表

                □重點企業認定資料真實性承諾函

                申請類型

                A類:最近一年產值100億元(含)以上,研發投入比例達到3%以上。

                B類:最近一年產值50億元以上(含)至100億元以下,研發投入比例達到3.5%以上。

                C類:最近一年產值10億元以上(含)至50億元以下,研發投入比例達到4%以上。

                D類:最近一年產值5億元以上(含)至10億元以下,研發投入比例達到4.5%以上。

                申請單位意見

                本單位所提交的信息真實有效,現申請認定為□A類□B□CD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

                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認 定 意見

                區科學技術局

                審核意見

                £ 經研究,申請單位符合條件,同意認定為 □A類□B□CD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

                £ 經研究,申請單位不符合條件。

                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兩份,抄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附件2

                  江門市蓬江區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

                  (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認定指南

                一、申請條件

                本指南所稱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是指在江門市蓬江區注冊落地的獨立法人企業,投資主體需在2021年10月21日后在江門市蓬江區范圍內辦理市場監管、稅務登記;落戶產業需符合蓬江區 “3+2”產業發展定位且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含)以上(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 

                二、提交資料

                1.江門市蓬江區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認定申請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營業執照);

                3.申報單位法人有效身份證明;

                4.投資協議書;

                5.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

                注: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帶原件核驗。

                三、申請時間

                每年6月份提交申請。

                四、認定方式

                由蓬江區經促局研究通過后認定。

                五、受理部門

                受理機構:江門市蓬江區經促局

                辦公地址:江門市蓬江區五福一街8號

                聯系電話:0750-3833325

                六、管理要求

                根據通知有關要求進行調整。

                江門市蓬江區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

                (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認定申請表

                單位名稱


                社會統一代碼


                登記注冊時間


                用地面積

                登記注冊地址


                投資額


                “3+2”產業所屬類型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經辦人姓名


                固話


                郵箱


                手機


                申請提交的基本信息

                已提交材料清單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營業執照)

                £ 申報單位法人有效身份證明

                £ 投資協議書

                £ 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

                申請單位意見

                本單位所提交的信息真實有效,現申請認定為蓬江區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

                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認 定 意見

                區經促局

                審核意見

                □經研究,申請單位符合條件,同意認定蓬江區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

                (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

                □ 經研究,申請單位不符合條件。

                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兩份,抄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附件3

                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配租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經區科學技術局認定的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

                二、提交材料

                1.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人才住房配租申請表

                2.《營業執照》

                3.申請單位法人有效身份證明

                4.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認定

                5.委托書

                注:以上材料除申請表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優惠標準

                各類重點企業(項目)配租人才住房提供給本單位人才租住,可以申請減免一定面積的租金:

                (一)A類重點企業(項目)不超過1200平方米。

                (二)B類重點企業(項目)不超過1000平方米。

                (三)C類重點企業(項目)不超過600平方米。

                (四)D類重點企業(項目)不超過400平方米。

                每次面向上述重點企業(項目)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租賃期限為1年。

                四、受理部門

                受理機構: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江門市蓬江區篁莊大道10號火炬創業園2號樓415室

                聯系電話:0750-3167013

                五、申請時間

                以每年配租申請通知時間為準

                六、資格公示

                人才住房配租資格經受理機構審核后,在區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七、配租管理

                1.重點企業(項目)配租按照高端優先、分層分批、逐步解決的原則進行。A類重點企業(項目)、B類重點企業(項目)、C類重點企業(項目)、D類重點企業(項目)按順序依次類推優先配租。同一類別的重點企業(項目)依據申請時間的先后確定選房順序。申請時間的先后以申請受理回執順序號為準。

                2.各類重點企業(項目)配租人才住房只能給本企業員工使用。

                3.申請單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者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人才住房配租資格并獲得人才住房的,人才住房所有人依法追回所租住房優惠部分金額。同時列入“黑名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錄入誠信檔案,按相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并保留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4.人才住房的租金、水電費和物業費等費用由申請單位統一繳交。

                  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人才住房配租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單位地址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擬申請人才安居面積

                □不超過1200平方米□不超過1000平方米□不超過600平方米□不超過4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提交材料清單

                □營業執照

                □申報單位法人有效身份證明

                □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證明

                □委托書

                □其他

                申請單位審核意見

                經審核,情況屬實,申報材料和填報信息均真實、準確。 

                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審核意見

                同意配租□不超過1200平方米□不超過1000平方米□不超過600平方米□不超過4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經辦人:         復核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三份。

                  附件4

                江門市蓬江區高層次人才配租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評定和舉薦的江門市高層次人才。

                申請配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與蓬江區屬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全職工作合同或實現自主創業(作為持證人領取營業執照并按規定納稅),且在我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江門市區(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無持有任何房屋產權(房屋產權指住宅或商業類公寓房屋產權)。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只能申請1套人才住房,不可多頭、重復申請。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居住人才住房期間不得同時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提交材料

                1.蓬江區高層次人才住房配租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

                3.《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或“人才綠卡”

                4.勞動合同(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以《營業執照》核定)

                注:復印件屬單位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屬個人材料須本人簽名確認,并帶原件核驗。

                三、優惠標準

                (一)我區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租住人才住房,可以申請減免一定面積的租金:

                1.頂尖人才免費提供1套2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居住,全職在蓬江區工作滿5年后贈與個人。

                2.一級高層次人才不超過120平方米。

                3.二級高層次人才不超過100平方米。

                4.三級高層次人才不超過70平方米。

                本辦法中的高層次人才范圍,按《關于印發〈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人才工作局關于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的通知》(江人社發〔2020〕32號)執行。

                (二)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可分別免費提供1套150平方米以上、1套12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全職在蓬江區工作滿5年后贈與個人。

                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范圍,按《關于〈江門市引進產業頂尖人才、領軍人才補貼申請指南〉的補充說明》(江人才發〔2020〕1號)執行。

                (三)人才住房的贈與,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提交區人才安居工作聯席會議審定。經審定同意贈與的,由人才住房所有人與申請人簽訂住房贈與合同。

                (四)高層次人才(產業頂尖人才和領軍人才除外)減免租金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期限屆滿后,最長可續租1年,續租期間不享受租金減免。

                四、配租原則                          

                人才住房配租按照高端優先、分層分批、逐步解決的原則進行。人才住房應當按照頂尖人才、一級人才、二級人才、三級人才等順序依次類推優先配租。同層次人才之間依據申請時間的先后確定選房順序。申請時間的先后以受理回執順序號為準。在同等條件下,人才住房應當優先配租給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

                每位申請人只享受一次選房機會,如對備選房源不滿意,可自動放棄本期選房資格,下一期可重新申請。如申請對象對已選中的房源不滿意而放棄的,則兩年內不得申請人才住房的配租。

                五、受理部門

                受理機構: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江門市蓬江區篁莊大道10號火炬創業園2號樓415室

                聯系電話:0750-3167013

                六、申請時間

                以每年配租申請通知時間為準

                七、資格公示

                人才住房配租資格經受理機構審核后,在區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八、結果通知                  

                資格公示后,受理機構于十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申請人參加選房事宜。

                九、配租管理

                1.根據人才住房配租優惠政策規定,人才按照不同層次人才類別享受安居住房,超出優惠面積的部分,需按房屋市場租金基準價補足差額。

                2.頂尖人才,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全職在蓬江區工作滿5年的工作時間按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確定。

                3.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因家庭成員、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原用人單位應及時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變更。經審核仍符合條件的,由人才住房管理單位與承租人辦理租賃合同變更手續,原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變。如工作單位發生變動的,新的用人單位須協助申請人重新辦理租賃變更手續。

                4.高層次人才提升人才層級的,按程序提交新的人才資格材料并經審核認定后,次月起按照新標準執行,原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變。

                5.人才住房的租金、水電費和物業費等費用由申請單位統一繳交。

                6.申請單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者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人才住房配租資格并獲得人才住房的,人才住房所有人依法追回所租住房優惠部分金額。同時列入“黑名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錄入誠信檔案,按相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并保留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申請人

                (簽名)


                身份證號碼


                最高學歷

                (學位)


                婚姻狀況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工作單位名稱  (電話)


                技術資格

                (職業資格)


                申請類型

                □頂尖人才

                □一級高層次人才

                □二級高層次人才

                □三級高層次人才

                □國家級領軍人才

                □省級領軍人才

                是否領取住房補貼或曾入住人才公寓(如“是”,請填寫享受政策類型、時限、實物配租地址等信息)


                提交材料清單

                □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

                □《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證明》或“人才綠卡”

                □勞動合同(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以《營業執照》核定)

                □其他

                如有申請家屬同住,請填寫以下內容

                 

                蓬江區高層次人才住房配租申請表

                姓名

                關系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申請人承諾

                本人已詳細閱讀并清楚知曉《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暫行辦法》(〔2021〕8號)的政策規定。本人承諾遵守該政策規定,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實、合法、有效,同時申明具備配租資格,并自愿接受相關部門核查。

                以上承諾如與事實不符,本人愿意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

                簽名:                       年  月  日

                工作單位審核意見

                經審核,情況屬實,申報材料和填報信息均真實、準確。

                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意見

                □ 經審核,申請人符合條件,同意配租□20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上□不超過120平方米□不超過100平方米□不超過7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 經審核,申請人不符合條件。

                經辦人:        復核人:          年   月  日

                  注:該表格一式三份,由申請人工作單位按編號統一收集交至受理機構。

                  附件5

                江門市蓬江區人才住房配售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評定和舉薦的江門市高層次人才。

                2.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和全日制本科畢業生:2017年2月18日(含18日)后畢業,2019年2月18日(含當日)后在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就業或創業,并按規定入戶。

                3.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以及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中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人才。

                4.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以及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中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或符合《江門市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人才。

                申請配售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與蓬江區屬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全職工作合同或實現自主創業(作為持證人領取營業執照并按規定納稅),且在我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江門市區(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無持有任何房屋產權(房屋產權指住宅或商業類公寓房屋產權)。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只能申請1套人才住房,不可多頭、重復申請。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居住人才住房期間不得同時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內在江門市區(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沒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

                二、提交材料

                1.《蓬江區人才住房配售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

                3.申請人高層次人才證明、學歷證明材料(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結果或認證報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勞動合同(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以《營業執照》核定)

                注:復印件屬單位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屬個人材料須本人簽名確認,并帶原件核驗。

                三、優惠標準

                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承諾在我區工作5年,可按以下標準享受優惠購買人才住房:

                1.頂尖人才按房屋配售基準價5折,優惠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2.一級高層次人才按房屋配售基準價7折,優惠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

                3.二級高層次人才按房屋配售基準價8折,優惠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

                4.三級高層次人才按房屋配售基準價8.5折,優惠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

                5.全日制碩士畢業生(畢業3年內,在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就業或創業,并按規定入戶),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以及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中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備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人才按房屋配售基準價8.5折,優惠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

                6.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畢業3年內,在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就業或創業,并按規定入戶),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以及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中具備高級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或符合《江門市急需緊缺產業人才目錄》的人才按房屋配售基準價9折,優惠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

                四、配售原則                            

                人才住房配售按照高端優先、分層分批、逐步解決的原則進行。人才住房應當按照頂尖人才、一級人才、二級人才、三級人才等順序依次類推優先配售。同層次人才之間依據申請時間的先后確定選房順序。申請時間的先后以受理回執順序號為準。在同等條件下,人才住房應當優先配售給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

                每位申請人只享受一次選房機會,如對備選房源不滿意,可自動放棄本期選房資格,下一期可重新申請。如申請對象對已選中的房源不滿意而放棄的,則兩年內不得申請人才住房的配售。

                五、受理部門

                受理機構: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江門市蓬江區篁莊大道10號火炬創業園2號樓415室

                聯系電話:0750-3167013

                六、申請時間

                以每年配售申請通知時間為準

                七、資格公示

                人才住房配售資格經受理機構審核后,在區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八、結果通知                     

                資格公示后,受理機構于十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申請人參加選房事宜。

                九、配售管理

                1.人才住房配售原則上每年組織兩次,如有特殊情況,另作安排。

                2.根據人才住房配售優惠政策規定,按照不同層次人才類別折扣標準計算配售房屋售價,超出優惠面積的部分,按配售房屋基準價執行。

                3.申請配售人在承諾工作期限內調離我區的,應按未服務年限(60個月減去其社會保險繳費月數)所占比例計算退回相應的購房優惠金額,取消其再次申請人才住房的資格。

                4.申請單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者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人才住房配售資格并獲得人才住房的,人才住房所有人依法追回所購住房優惠部分金額。同時列入“黑名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錄入誠信檔案,按相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并保留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蓬江區人才住房配售申請表

                申請人

                (簽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電話)


                技術資格

                (職業資格)


                申請類型

                □頂尖人才

                □一級高層次人才

                □二級高層次人才

                □三級高層次人才

                □全日制碩士畢業生(畢業3年內,在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就業或創業,并按規定入戶),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以及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中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備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的人才

                □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畢業3年內,在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就業或創業,并按規定入戶),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以及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中具備高級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或符合《江門市急需緊缺產業人才目錄》的人才

                □其他                            

                是否領取住房補貼或曾入住人才公寓(如“是”,請填寫享受政策類型、時限、實物配租地址等信息)


                提交材料清單

                □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

                □申請人高層次人才證明、學歷證明材料(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結果或認證報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勞動合同(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以《營業執照》核定)

                □其他    

                申請人承諾

                本人承諾在蓬江區(單位)連續工作服務年限5年,工作期間遵守合約,履行職責和義務。

                本人提交的信息真實有效,現申請配售人才住房。

                簽名:                       年  月  日

                工作單位審核意見

                經審核,情況屬實,申報材料和填報信息均真實、準確。

                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意見

                □ 經審核,申請人符合條件,同意配售優惠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7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 經審核,申請人不符合條件。

                經辦人:        復核人:             年  月  日



                  注:該表格一式三份。

                  文字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623118.html

                  圖解: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623121.html

                  音頻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623126.html

                  解讀: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管理股

                  咨詢方式:0750-3167330、3167013

                相關附件:

                部門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