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發展激光產業扶持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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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JBG2023002

                蓬江經促〔2023〕50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現將《江門市蓬江區發展激光產業扶持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經濟促進局反映。

                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

                2023年6月12日

                江門市蓬江區發展激光產業扶持辦法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培育激光與增材制造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文件精神,全面實施“六大工程”,打造“3+2”產業集群發展新格局,加快華南激光谷產業園建設,積極培育支撐激光與增材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協同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門市穩投資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江門市培育發展“5+N”產業集群行動方案》等文件精神,現制定《江門市蓬江區發展激光產業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一條 具備以下條件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享受本辦法:

                      (一)本辦法的扶持對象為在江門市蓬江區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沒有相關違法、違規和嚴  重失信行為記錄的激光產業企業。

                      (二)本辦法重點支持從事包括激光器在內的激光行業核心配件生產或具備整機生產及系統集成制造能力的企業。

                        第二條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設立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激光企業的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按照“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執行。

                        第三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獲得扶持、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

                        第四條 鼓勵落戶企業建設高質量工業廠房和園區。企業在投資協議約定時間內動工建設、竣工、達產(達到約定創稅率),給予工業廠房建設扶持獎勵:

                    (一)對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含)以上3億元(不含)以下的項目,按廠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二)對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億元(含)以上5億元(不含)以下的項目,按廠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對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億元(含)以上的項目,按廠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工業廠房建設扶持獎勵分三階段兌付,第一階段為取得施工許可證,可兌現扶持總金額的20%;第二階段為整體竣工驗收,可兌現扶持總金額的70%;第三階段為達到投資協議約定的創稅率,可兌現扶持總金額的10%。廠房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為:1億元(含)以上3億元(不含)以下的項目,18個月內完成工程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3億元(含)以上5億元(不含)以下的項目,24個月內完成工程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5億元(含)以上的項目,按投資協議約定時間完成工程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項目投資方為世界500強企業(含控股關聯方)、中國500強企業(含控股關聯方)、上市公司(新三板除外)、行業領軍企業(經認定)、鏈主企業(經認定)、專精特新企業(經認定),廠房建設扶持獎勵標準在(一)(二)(三)點基礎上疊加100元/平方米。

                        經區認定的激光產業園可參照享受工業廠房建設扶持獎勵。若園區引進企業為包括激光器在內的激光行業核心配件生產企業或具備整機生產及系統集成制造能力的企業(經認定),廠房建設扶持獎勵標準在(一)(二)(三)點基礎上疊加100元/平方米。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第五條 鼓勵企業建設具有發展前景的激光產業項目。對從事包括激光器在內的激光行業核心配件生產或具備整機生產及系統集成制造能力的企業投資建設具有發展前景的激光產業項目,經相關部門及行業專家評審、認定,報區政府同意后,可另行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專項支持企業購買生產研發設備等。

                        第六條 鼓勵企業進軍激光新興應用領域。對從事包括激光器在內的激光行業核心配件生產或具備整機生產及系統集成制造能力的企業在集成電路、新型顯示、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生物醫藥等新興應用領域年營收超過2000萬的,營收在2000萬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企業在上述領域年營收的2%給予獎勵;年營收在1億以上至5億元的部分,按照企業在上述領域年營收的1.5%給予獎勵;年營收5億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企業在上述領域年營收的1%給予獎勵。以后年度對營收新增部分按照上述標準給予獎勵。同一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1億元。

                        第七條 場地租賃優惠扶持及扶持期限。經區政府批準同意,投產后按照首年銷售額進行分級扶持,生產場地租賃優惠采取先租后返(補貼)的方式,優惠期限為兩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補貼10元。具體如下:

                    (一)投產后銷售額達3億元(含3億元)以上,實際物業租賃面積1萬平方米(含1萬平方米)以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1萬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多不超過2000平方米(含)。

                    (二)投產后銷售額達1億元至3億元(含1億元),實際物業租賃面積8000平方米(含8000平方米)以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8000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多不超過2000平方米(含)。

                    (三) 投產后銷售額達5000萬元至1億元(含5000萬元),實際物業租賃面積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5000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多不超過1000平方米(含)。

                    (四)投產后銷售額達3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3000萬元),實際物業租賃面積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內的, 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3000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多不超過1000平方米(含)。

                    (五)投產后銷售額達1000萬元至3000萬元(含1000萬元),實際物業租賃面積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的,按每月每平方米給予10元租金補貼;超出2000平方米面積部分按5元租金補貼,最多不超過1000平方米(含)。

                        第八條 支持企業規模提升。政策期限內,對于年營收首次突破50億元、25億元、10億元和5億元的激光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和1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九條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年營收在2000萬(含)以上且研發投入比例超過5%的企業,按照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2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500萬元。

                        第十條 資助扶持智能裝備激光行業企業開展自主創新。對通過科學技術部認定(或立項)的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離岸研發機構,一次性分別給予350萬元、350萬元、210萬元、21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對通過廣東省科學技術廳認定(或立項)的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技術創新中心、離岸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分別給予140 萬元、140萬元、140萬元、 70萬元、35萬元、35萬元建設經費資助。對通過江門市科學技術局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工作站、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一次性分別給予14萬元、14萬元、10.5萬元、7萬元的建設經費資助。

                        第十一條 對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國內外知名激光企業和激光龍頭骨干企業、經濟效益好和產業鏈帶動能力強等優質項目,經區政府同意,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另行予以重點扶持。

                        第十二條 享受本扶持政策且持續經營的企業,自享受之日起,在蓬江區經營期限不得少于10年。不足10年且無正當理由遷出的,已享受扶持政策的所有獎勵資金應全額退還。

                        第十三條 明確扶持申請程序。扶持資金按照年度申請和兌現,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1月底前向屬地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上年度的資金扶持。由屬地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報蓬江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四條 我區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的,經區政府批準后,可參照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5年;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原有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六條 本辦法各條款由牽頭部門制定實施細則。

                        解讀: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投資促進辦公室

                        咨詢方式:3833325


                1、文字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876429.html

                2、圖文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876434.html

                3、音頻解讀: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876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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