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林德榮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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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組干[2013]42號
各鎮、街,區直各單位:
經區委研究,同意:
林德榮同志任中共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魏少文同志任江門市蓬江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仲華同志任中共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 ,免去其中共江門市蓬江區堤東街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的職務;
黃曉紅同志任中共江門市蓬江區堤東街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免去其中共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的職務;
盧永清同志任中共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江門市蓬江區環衛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的職務;
李北靈同志任中共江門市蓬江區紀委(區監察和審計局)信訪室主任;
李元成同志任中共江門市蓬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江門市蓬江區紀委(區監察和審計局)案件審理室主任的職務。
免去:
許小燕同志的江門市蓬江區婦聯主席職務;
柯李策同志的中共江門市蓬江區文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職務。
中國江門蓬江區委組織部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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