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區政府常務會議召開: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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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區委副書記、區長馬品高主持召開區政府常務會議。
會議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以下簡稱《海洋環境保護法》)。
會議指出,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是落實黨中央關于海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對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保障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具有重要意義。各鎮(街)、各部門要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以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扎實打好水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推動河湖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會議要求,一是要深刻認識保護海洋的重大意義。江河與海洋相通,各鎮(街)、各部門要以學習貫徹落實《海洋環境保護法》為契機,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深入實施陸海統籌的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充分發揮河湖長制作用,加快構建人水和諧共生的美麗蓬江。二是要久久為功推動河流長治久清。一方面,要扎實推進水污染治理。聚焦突出問題和重點區域,強化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要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長效機制。另一方面,要扎實推進水環境修復。要鞏固提升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結合碧道建設及城市發展需要,繼續做好綠化、固堤、修碧道、建公園等加法,打造“一河兩岸”新景觀。三是要以法治力量守護水生態文明。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充分認識海洋環境保護法的精髓要義,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宣傳普及,努力推動全社會形成關心水資源、愛護水資源的法治意識和生態文明理念。同時,加強監督執法,提高執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將法律制度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治理效能。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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