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公告公示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關閉江門市蓬江區積溪石場有限公司、江門市蓬江區華宇石業有限公司良溪石場的公告

                字體:[大] [中] [小]



                蓬江府告〔20242



                江門市蓬江區積溪石場有限公司位于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開采礦種為建筑用花崗巖,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截止時間分別是202159日和202337日。雙證已過期,目前已完成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及土地復墾工作并通過專家驗收,區自然資源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4號)相關規定,已于2024912日在蓬江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告注銷,公示期內未收到異議信息,于114日依法注銷其采礦權(證號:C4407002010127130087365)。

                江門市蓬江區華宇石業有限公司良溪石場位于蓬江區棠下鎮,開采礦種為建筑用花崗巖,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截止時間分別是2023829日和20231111日,雙證已過期,已完成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及土地復墾工作并通過專家驗收,企業申請注銷采礦許可證,區自然資源局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第七條規定,已將證號為:C4407002010127130087358的采礦許可證注銷,并于2024919日在蓬江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告注銷情況。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非煤礦山領域綜合治理水平,堅決防范礦山領域安全風險,按照《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非煤礦山“三個一批”實施方案的通知》(江府辦〔20244號)部署安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非煤礦山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99號)、《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礦安〔20224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對江門市蓬江區積溪石場有限公司、江門市蓬江區華宇石業有限公司良溪石場依法予以關閉,不再納入非煤礦山管理。

                本公告發布后,屬地鎮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做好礦山關閉后的相關工作。

                特此公告。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  

                2024121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相關附件:

                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