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市區公房管理中心、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江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公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市區公房管理中心、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江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江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我市將開展2021年度上半年蓬江區和江海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資格年審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年審時間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年審對象
1、在2020年1-7月內獲得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保障資格的家庭。(詳見附件1)
2、在2018年1-7月內獲得公共租賃住房(公租)保障條件的家庭。(詳見附件1)
三、年審程序
1、由蓬江區、江海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知轄區內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要求相關住房保障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年審。
2、年審家庭從住房所管轄的市區公房管理中心工作站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的一門式公共服務中心領取《蓬江區、江海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資格年審表》(以下簡稱《年審表》詳見附件2),也可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網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上下載《年審表》,如實填好并附上戶口簿、身份證、收入證明、居住證明、優撫證、低保證、家庭資產資料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資料的復印件(與申請程序相同),于5月29日前提交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的一門式公共服務中心或就業單位。
3、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就業單位會同區民政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自收到申請資料后30個自然日內調查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
4、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自收到初審資料后15個自然日內復核并提出復審意見。
5、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收到復審資料后15個自然日內進行審批。
四、年審結果
對年審不符合住房保障范圍規定條件的家庭或逾期不參加年審的家庭,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向其發出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通知書。對參加年審的住房保障家庭,按情況作如下調整:
1、對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保障資格,但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公租)保障資格的家庭,其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保障資格轉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公租)保障資格,并按規定相應調整其租金標準。
2、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保障資格的原公共租賃住房(公租)保障資格的家庭,按規定相應調整其租金標準。
3、對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收回其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或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五、相關要求
請蓬江、江海兩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抓緊時間組織各街道(鎮政府)辦事處開展轄區內保障家庭的年審工作,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再辦理。
特此通知。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江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我市將開展2021年度上半年蓬江區和江海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資格年審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年審時間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年審對象
1、在2020年1-7月內獲得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保障資格的家庭。(詳見附件1)
2、在2018年1-7月內獲得公共租賃住房(公租)保障條件的家庭。(詳見附件1)
三、年審程序
1、由蓬江區、江海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知轄區內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要求相關住房保障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年審。
2、年審家庭從住房所管轄的市區公房管理中心工作站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的一門式公共服務中心領取《蓬江區、江海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資格年審表》(以下簡稱《年審表》詳見附件2),也可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網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上下載《年審表》,如實填好并附上戶口簿、身份證、收入證明、居住證明、優撫證、低保證、家庭資產資料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資料的復印件(與申請程序相同),于5月29日前提交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的一門式公共服務中心或就業單位。
3、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就業單位會同區民政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自收到申請資料后30個自然日內調查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
4、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自收到初審資料后15個自然日內復核并提出復審意見。
5、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收到復審資料后15個自然日內進行審批。
四、年審結果
對年審不符合住房保障范圍規定條件的家庭或逾期不參加年審的家庭,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向其發出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通知書。對參加年審的住房保障家庭,按情況作如下調整:
1、對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保障資格,但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公租)保障資格的家庭,其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保障資格轉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公租)保障資格,并按規定相應調整其租金標準。
2、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保障資格的原公共租賃住房(公租)保障資格的家庭,按規定相應調整其租金標準。
3、對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收回其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或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五、相關要求
請蓬江、江海兩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抓緊時間組織各街道(鎮政府)辦事處開展轄區內保障家庭的年審工作,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再辦理。
特此通知。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4月28日
(聯系人:陳玉薇、張嘉敏,聯系電話:3831626、3831648)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