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李民達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公告
為嚴格食品市場準入,規范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同時為教育違法者本人,警示他人,增強食品從業人員的守法意識,《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本局對下述人員禁止在限期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現公告如下:
李民達,男,1975年2月20日出生,漢族,戶籍: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會城中心南路13號71,蓬江區大禾冷凍食品商行員工。
上述人員從2017年開始從事銷售食品違法犯罪活動,且已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其犯罪事實、情節及被判刑罰,本局決定把李民達列入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名單,禁止該人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現予以公布。
江門市蓬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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