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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蓬江區2017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發布時間: 2018-09-26 打印】 【 關閉

                2018830在蓬江區第十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上

                江門市蓬江區審計局局長  何其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蓬江區2017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去年以來,蓬江區審計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區十屆人大常委會七次會議的有關決議和審議意見,圍繞市委市政府“興業惠民、治吏簡政”決策部署和區委“1328”工作策略,堅持審計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2017年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重點審計了區級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部門預算執行、國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實、重點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等情況,聚焦打好“三大攻堅戰”,充分發揮審計在促進黨中央令行禁止、維護地方經濟安全、推動深化改革、促進依法治區、推進廉政建設等方面的作用。

                審計結果表明,區各部門單位認真執行區十屆人大第二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落實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政府債務風險防控得到加強,民生保障持續增強,經濟結構調整取得成效,財政收支管理水平不斷提高,2017年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良好。

                經濟運行穩中有進,防范地方性債務風險能力得到加強。2017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4.17億元,同比增長8.30%;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3.89億元,同比增長10.79%。構建地方政府債務監管體系,規范舉債融資行為,嚴格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強化舉債規模控制。

                民生保障持續增強,財政投入力度不斷提高。健全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持續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財政統籌和投入力度,2017年用于社會保障、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支出23.01億元,占當年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7.9%,比上年增長7.76%

                財政政策有效實施,轉型升級取得成效。落實“兩無兩藏”降成本行動計劃,結合“六新六去”工作要求,減收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堤圍防護費,著力為企業“減負”,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大科技扶持資金投入,全年財政投入創新驅動資金1.36億元,通過財政扶持資金使用的精準發力,引導優勢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扶持優質企業增資擴產,促進全區經濟穩定增長。

                一、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對區財政局組織執行2017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和決算草案、社保基金預算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審計,并延伸抽查了9個部門單位的“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管理情況。

                區財政部門提供的決算草案及相關資料顯示:

                2017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8.71億元,總支出37.89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0.82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20.71億元,總支出16.99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3.72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2.27億元,總支出2.26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0.01億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收入34億元,總支出30.94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3.06億元,滾存結余26.54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區級財政2017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總體情況良好,財政收支管理總體上較為規范。

                2017年全區“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同比分別下降34.41%13.90%。全區“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總額持續下降,費用開支管理逐步規范和完善。

                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區財政無預算列支江沙示范園區市政工程建設資金、廣珠鐵路項目出資款。截至2017年底,上述資金尚未清理。

                (二)非稅收入和回收資金未按規定上繳國庫,涉及金額4278萬元。截至2017年底區財政專戶應繳國庫資金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2200萬元、財政專戶利息收入340萬元、收回的以前年度預算單位存量資金1738萬元,其中收回預算單位以前年度存量資金789萬元已直接在財政專戶安排使用。審計指出后,區財政局已將其中3374萬元收歸國庫,截至20183月尚有115萬元財政專戶利息收入留存在財政專戶。

                (三)總預算會計核算不規范。截至2017年底,區財政尚未按規定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納入總預算會計核算。

                (四)財政資金審批管理制度不健全。截至20186月,蓬江區尚未健全關于政府性債務、財政往來資金等資金審批管理制度。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農林和水務局、區教育局、區資產辦、區司法局等4個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并延伸抽查區委政法委、區發展改革統計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區信訪局、區檔案局、區環境衛生管理局等7個部門單位的“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預算執行規范性逐步提高,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有1個部門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和完整,涉及金額1.18億元。區教育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的40項財政撥款專項資金未細化到基層單位或具體用款單位,涉及金額1.15億元;下屬單位江門市蓬江區教育財務核算中心的慈善捐款收入及結余情況未在區教育局的年初預算及決算報表中反映,截至2017年底慈善捐款資金結余300萬元。

                (二)有2個部門個別項目資金使用率不高,涉及金額1098.33萬元。區農林水務局2015年收到區財政局下達的省級森林植被恢復費指標1043.33萬元,由于缺少造林綠化項目,截至2017年底,使用率僅為13.57%;區教育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5萬元,使用率為52.18%

                (三)有2個部門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不夠規范,涉及金額3501.4萬元。2017區教育局以撥代支預算資金,造成資金沉淀3432.12萬元;下屬中小學的聘用臨時教師經費超預算支出10.43萬元。區農林水務局2017年未按規定將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專項資金發放到個人賬戶,涉及金額39.4萬元;未及時安排使用上級下撥的專項資金,涉及金額2.7萬元;以現金方式列支醫療費及革命老區慰問金共16.75萬元。

                (四)有2個部門資產收益未按規定上繳國庫,涉及金額47.06萬元。區教育局下屬有3所學校未經區教育局同意和區財政局審批,擅自對外出租物業,并且將出租收入21.01萬元留存在學校使用。區資產辦截至20177月底,未及時將以前年度的資產租賃收入26.05萬元上繳區國庫,審計指出后,區資產辦已將上述資產收益上繳國庫。

                (五)有1個部門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涉及金額1.75萬元。區司法局盤虧固定資產未按規定向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處理及進行賬務處理,涉及金額1.75萬元。

                (六)“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管理問題。

                一是超預算列支公務費用,涉及金額3.65萬元。區委政法委2017年度“會議費”超支1.7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超支1.0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超支0.94萬元。

                二是公務接待費支出依據不充分,涉及金額0.26萬元。區委政法委2017年列支公務接待費0.26萬元,未附派出單位公務接待函、接待清單等報銷憑證。

                三是未按預算支出科目列支公務費用,涉及金額5.5萬元。2017年,區農林和水務局將1.75萬元因公臨時出國費用支出記入“差旅費”科目核算;區教育局將0.99萬元誤餐費支出記入“公務接待費”科目核算,將2.76萬元參加江門市運動會費用支出記入“會議費”科目核算。

                三、國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部署,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區審計局重點對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產業梯度轉移推進、補短板行動計劃和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有關部門單位都能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落實相關政策,成效明顯,為經濟健康發展和提質增效營造了良好環境。審計發現在“產業梯度轉移推進”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一)用地手續不完善。江門市先進制造業江沙示范園區32.58畝水田因缺乏水田指標,無法辦理涉及水田地塊的用地手續。

                (二)園區公共交通配套設施不完善。江門市先進制造業江沙示范園區公交車發車班次少,等車時長超過20分鐘,造成園區內的人員出行不便,公共交通狀況有待改善。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一)幫扶脫貧資金審計

                組織對蓬江區幫扶脫貧資金進行專項審計,重點審計了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專項資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幫扶薄弱村項目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分配使用以及幫扶責任單位落實扶貧政策措施、執行扶貧資金審批發放程序等情況。審計結果表明,蓬江區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決策部署,將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發展任務和民生任務,加大投入、監管和服務力度,不斷提高幫扶脫貧工作成效。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2個鎮扶貧項目資金188.36萬元閑置超過2年。截至2017731,一是棠下鎮和杜阮鎮有3個項目因前期論證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無法實施,涉及財政資金130萬元。二是棠下鎮有2個項目由社會力量或村民自發籌資興建,實際未使用財政獎補資金8.36萬元;有1個項目因進度緩慢,造成專項財政資金50萬元閑置。

                2.區民政局和各鎮街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向不符合低保資格的人員發放低保金41.84萬元。2015年至20177月期間,向已注銷戶籍、個人名下登記有兩套房產、個人名下登記有車輛(小汽車和大型汽車)和個人名下登記有營利性組織等不符合低保資格的80人發放低保金41.84萬元。

                3.項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棠下鎮和杜阮鎮薄弱村2015-2016年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中有12個項目均沒有組織鎮的相關職能部門參加項目驗收,區農業和財政主管部門也沒有對該項目進行全面驗收,涉及財政獎補資金120.05萬元。二是棠下鎮農辦向鎮政府提交項目完工驗收情況的《請示、報告送閱單》存在弄虛作假,送閱單上驗收經辦人并沒有參與驗收,其簽名不是本人筆跡,涉及棠下鎮樂溪村、北達村、良溪村等3個薄弱村的3個項目。

                4.精準扶貧購買服務合同監管不到位。杜阮鎮政府于20175月與江門市仁愛社會工作綜合服務中心簽訂《蓬江區杜阮鎮底線民生項目購買服務合同書》,但杜阮鎮沒有對合同的履行嚴格監管:一是截至201794,仁愛服務中心對精準扶貧戶未建立幫扶臺賬,精準扶貧戶檔案也未及時動態更新,實際情況記錄不準確。二是仁愛服務中心根據合同制定的實施計劃書沒有具體的績效指標,缺乏作為項目績效評估的依據。

                5.專項資金核算不合規。區民政部門、各鎮街對民政專項資金收支核對工作不規范、會計核算科目沒有統一口徑,加上鎮街對民政專項資金混淆核算,造成區鎮兩級會計信息相互不配比,專項資金的收支難以核對分清,無法清晰反映全區在本會計期間民政專項資金的收支結余情況,不利于對資金的跟蹤和監督。

                6.低保人員退出程序不規范。審計入戶調查38戶退保家庭,棠下鎮、荷塘鎮、杜阮鎮、環市街、白沙街等5個鎮(街)均通過口頭通知的形式告知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沒有按規定執行書面告知程序。

                7.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宣傳不到位。審計抽查124戶精準扶貧重點幫扶對象,發現存在以下問題:有83.06%的幫扶對象沒有關注過江門市精準扶貧網,16.94%的幫扶對象不知道政府正在開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40.03%的幫扶對象不知道政府開展的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有什么幫扶措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宣傳不到位。

                (二)社保資金審計

                1.區社保局社保數據動態更新不及時,導致663名已死亡參保人多發放養老金187.82萬元。根據市民政局提供的死亡人員名單和區社保局提供的養老金發放數據對碰發現,2016年至2017年期間,共有663名參保人死亡,區社保局未能及時掌握死亡信息,仍然發放企業職工養老金187.82萬元。截至20182月底,區社保局已將多發放的養老金187.82萬元全部收回。

                2.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區社保局給養老對象同時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和企業職工養老金。201410月至20184月,共向2人同時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和企業職工養老金,涉及金額8.67萬元。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意見并按有關規定移送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區審計局將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對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各鎮街、各部門單位采納審計意見和建議,及時采取措施落實審計整改工作。區審計局已按程序將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報告。據統計,截至20186月底,相關單位通過收繳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規范資金賬務管理等方式進行整改涉及金額2946萬元,落實整改閑置資金8519萬元;同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制定或修訂制度10項。

                五、審計建議

                (一)加強預算監督管理水平。

                按照預算法的要求,不斷提高預決算編制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科學性;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嚴格預算執行,堅決杜絕無預算、無用款計劃的支出;強化非稅收入管理,及時將非稅收入收歸國庫;明確財政資金審批權限,建立和完善財政內部控制制度,防控財政資金管理使用風險。

                (二)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規范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規程,對應收回的結余資金嚴格依法依規收回預算統籌使用,切實提高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效益;加大實施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力度,完善內部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和反饋,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政策和資金分配辦法,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三)完善和落實重大政策措施。有關部門單位要制定和完善打好三大攻堅戰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可操作性具體措施,有效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建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產業梯度轉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精準扶貧等重大政策措施盡快落地生根,推進項目實施進度,規范建設程序和資金使用,健全長效機制,為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

                (四)加大重點資金監督力度。切實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扶貧、污染治理、創新創業、民生等重點領域的支出力度;規范資金項目計劃編制,嚴格執行政策制度,針對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深入開展專項整頓,舉一反三,嚴肅懲處貪污侵占、虛報冒領等行為;建立健全跨部門動態管理機制和協同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力度,定期核對信息數據,確保信息數據準確、完整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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