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蓬江區2019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一年以來,蓬江區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市委“1+1+5”工作舉措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區十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八次會議的有關決議和審議意見,堅持審計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區審計局實施蓬江區2019年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重點審計了蓬江區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部門預算執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重點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公共投資項目管理、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和財務收支等情況,充分發揮審計推動深化改革、促進依法行政、推進廉政建設的作用,助推蓬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審計結果表明,區各部門單位認真執行區十屆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2019年度財政預算,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踐行高質量發展要求,全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較好完成各項目標任務,2019年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總體情況較好。
——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力提效,財政運行總體平穩。2019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3.66%,支出增長6.49%,保障了重點領域發展需要。嚴格政府債務限額管理,規范舉債融資行為,成功發行新增土地儲備專項債券11.05億元、再融資債券2.47億元,加強與重點項目銜接,促進債券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和效益提高。
——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財政管理能力得到增強。推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優化財政資金配置;不斷完善績效管理機制,逐步擴大項目績效評價范圍;印發《關于深化區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優化全流程預算管控,強化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責任,精簡財政資金和項目審批事項及程序,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支出結構不斷優化,民生領域保障有力。2019年用于社會保障、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支出29.32億元,占當年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7.99%,支出金額比上年增長8.81%。2019年投入1944萬元重點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費用需求和事業費補助;投入5723萬元推進環衛一體化改革工作,助力城市品質提升。
——落實整改責任要求,督促問題整改到位。對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各鎮街、各部門單位采納審計意見和建議,及時采取措施按項逐條落實審計整改工作。區審計局已按程序將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報告。對2018年度審計查出的59條問題,有關部門單位已整改到位59條,整改完成率100%。通過收繳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規范資金賬務管理、促進資金撥付到位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12億元。同時,有關部門單位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
一、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對蓬江區2019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情況進行審計。據區財政部門編制的決算草案及相關資料反映:2019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53.56億元,總支出53.36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0.2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59.63億元,總支出57.84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1.79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1.18億元,總支出1.18億元,收支平衡;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收入49.27億元,總支出48.49億元,當年結余0.78億元,滾存結余30.57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區級財政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總體情況良好,財政收支管理總體規范。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預算方面
1.未按規定設置預備費。區財政2019年預備費安排比例為0.04%,未達到預算法規定的比例(1%-3%)。
2.部分單位預算調整幅度大。審計抽查發現,2019年有9個部門單位采購預算調增幅度較大,當年調增總數為1.71億元,調增幅度達102.59%。
3.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審計抽查發現,2019年預算安排資金支出率低于50%且未支出金額超過100萬元有5個項目,預算安排共計5188.83萬元,未支出共計3259.05萬元。
4.未能及時下達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涉及金額923.85萬元。2019年8月和12月,區財政局分別收到市下達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補助資金370.85萬元和553萬元,截至2020年4月尚有629.52萬元未下達。
5.未按規定向區人大報告權責發生制列支情況。2019年12月區財政局將上級轉移支付資金9291.73萬元和區級教育附加費5713.83萬元按權責發生制列支,但沒有就該事項向區人大作特定說明。
6.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不規范。一是對績效目標審核不嚴。在2019年區財政局審核通過的區級專項資金績效目標中,有5項不符合指向明確、具體細化、合理可行、結果導向、目標時效的要求,涉及金額2.37億元;二是部分預算單位未上報績效自評報告。審計抽查發現,截至2020年3月31日,有7個預算單位共計14項區級專項資金未在2019年預算執行結束后3個月內,向區財政局報送績效自評報告,涉及金額1.11億元。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方面
1.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2019年初編制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8531萬元,未細化到具體的單位。
2.未按規定下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通知。區人大批準了蓬江區2019年本級預算,但區財政局未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下達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3.2019年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以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7年財務報告為依據,收繳2個區屬國有企業的利潤。
4.區屬企業股東更名未辦理變更登記。2019年3月,區資產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截至2020年4月,仍有5個一級區屬企業未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方面
1.2019年蓬江區失業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為1.76億元,實際執行為7889.91萬元 ,預算執行率為44.74%,執行率偏低。
2.未及時劃撥補助資金。2018年1月,區收到市下達的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33萬元,2019年6月該筆資金才劃入社保基金財政專戶。
3.截至2019年末,有7名16歲以下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繳交職工養老保險,涉及金額3.43萬元,截至2020年4月,仍有3名參保人員未辦理退費。
二、部門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情況
積極推進區級財政“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審計全覆蓋,運用大數據審計方法,首次組織對48個區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審計,重點審計17個部門單位。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預算執行規范性逐步提高,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部門預決算編制方面。審計抽查發現,3個單位預算編制不合理,部分項目調整幅度超過40%,調整金額1455.46萬元;2個單位預算編制不細化,涉及金額2.68億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方面。審計抽查發現,3個單位13個項目預算執行率為零,涉及金額537.41萬元;3個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安排支出,涉及金額23.96萬元; 1個單位以撥代支,形成沉淀資金17.9萬元。
(三)重大經濟決策方面。審計抽查發現,6個單位年度預決算(草案)等經濟事項未經集體研究決定,涉及金額2920.93萬元;1個單位部分事項決策程序倒置,涉及金額148.30萬元;1個單位個別經濟事項決策不當,決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涉及金額25萬元;1個單位部分事項決策記錄缺失或記錄不規范。
(四)財政財務收支方面。審計抽查發現,3個單位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涉及金額1039.47萬元;3個單位存在單筆1000元以上大額現金支出情況,涉及金額528.06萬元;1個單位未應收盡收租金收入,涉及金額18.33萬元。
(五)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方面。審計抽查發現,3個單位長期固定租賃車輛,涉及汽車117輛;2個單位未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公務支出,涉及金額0.79萬元;1個單位超預算且在其他科目列支培訓費,涉及金額5.94萬元;1個單位向非中標供應商采購公務用車保險服務,涉及金額0.61萬元。
(六)資產管理方面。審計抽查發現,3個單位未經報批擅自出租、出借房產,涉及房產35處;1個單位無形資產未登記資產賬,涉及軟件3套;1個單位資產權屬變動未辦理變更手續,涉及房產9處、汽車1輛。
(七)內部控制方面。審計抽查發現,3個單位出臺的部分制度文件無發文字號;1個單位個別年度未履行公務用車使用審批程序。
(八)其他方面。審計抽查發現,2個單位沒有執行政府采購程序,涉及金額134.37萬元;1個單位政府采購合同沒有驗收條款,涉及金額66萬元;1個單位政府采購實施期未滿提前驗收且提前付款,涉及金額11.20萬元;1個單位無法提供對部分企業技改項目開展監督檢查的證明資料;1個單位有償服務無明確收費標準且公示信息不規范。
三、國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重點對“穩就業”工作部署落實、“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農村環境整治工作落實、推動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方面工作落實、清理涉企收費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有關部門單位都能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落實相關政策,有效推動穩定就業形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穩定發展,優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農村環境整治方面
(一)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全區計劃拆除建筑合計985處,實際拆除860處,未拆除建筑125處,拆除率87.31%,“三拆除”行動未按計劃完成。
(二)“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臺賬數據不一致。一是全區工作臺賬與個別鎮街工作臺賬數據不一致。二是審計抽查發現,1個鎮工作臺賬與轄區行政村工作臺賬登記數量不一致。
(三) “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未及時驗收。一是全區“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未及時全面驗收。二是審計抽查發現,2個鎮未對9個“三清三拆三整治”項目進行驗收。
(四)專項資金申請資料審核不嚴。審計抽查發現,2個鎮對“三清三拆三整治”獎補專項資金重復申請等資料審核不嚴,涉及金額3.23萬元。
(五)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審計抽查發現,1個鎮的各村(居)對“三清三拆三整治”獎補專項資金未實行專戶專賬管理,涉及金額429.22萬元。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組織對2017至2019年蓬江區殘疾人生活津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管理和使用、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固體廢物綜合治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蓬江區持續加大社會救助力度,有序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和固體廢物綜合治理工作。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殘疾人生活津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多發放220人已死亡火化或已注銷蓬江區戶籍等人員的殘疾人兩項補貼,涉及金額11.84萬元。
2.少發放219人的殘疾人兩項補貼,涉及金額5.20萬元。
3.個別月份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不及時,涉及金額540.30萬元。
4.2個鎮街及1個部門超時審核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70份,其中最長超時審核112天。
5.個別年度殘疾人兩項補貼明細未按要求在網絡上長期公示,涉及金額2244.69萬元。
(二)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方面
1.涉農資金信息未按要求公開。
2.4個鎮2個項目的涉農資金支出進度緩慢,涉及金額3萬元。
(三)固體廢物綜合治理方面
1.有215家企業未在省固廢信息平臺申報登記。
2.有240家企業未向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備案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3.審計抽查發現,2018年至2019年期間,江門市蓬江區域峰運輸有限公司不具備危險廢物運輸資質,有兩輛非專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參與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
五、公共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組織對蓬江區2018年至2019年社區公廁升級改造工程進行跟蹤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蓬江區在推進“廁所革命”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指導思想,不斷加快城市公共設施建設步伐,完善社會服務功能體系。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部分工程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涉及金額42.03萬元。
(二)業主單位送區財政局審核的工程結算資料虛報工程量,涉及金額22.07萬元。
(三)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涉及公廁20座。
(四)第一期社區公廁升級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時間早于中標通知書的發出時間,涉及金額672.30萬元。
(五)第二期社區公廁升級改造工程未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六)業主單位未及時向區財政局報送工程竣工價款結算資料,涉及金額1375.31萬元。
六、企業審計情況
組織對廣東三十三墟街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經營管理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該公司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規劃發展和土地整理戰略部署,逐步強化內控管理及財務核算,較真實地反映企業經營成果和期末資產狀況。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個別項目協議書條款與采購文件不符。
(二)個別工程項目的中標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涉及金額60.28萬元。
(三)下屬子公司資產閑置。一是有1家子公司的30畝工業用地至今尚未開發使用;二是有1家子公司2018年1月以5981.93萬元收購的土地和物業截至2019年10月未投入使用。
(四)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一是部分固定資產未及時登記入固定資產賬,涉及金額363.92萬元;二是固定資產臺賬不完善,部分資產的記錄數量為一批。
七、審計建議
(一)提升財政預算管理和績效水平。細化預算編制,加強預算管理,嚴格預算執行。全面實施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壓減無效低效開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將政府過“緊日子”要求落實落地。
(二)推動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加大執行力度,全面統籌協調,強化部門聯動,著力推進落實。健全相關考核、管理機制,完善配套措施,推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民生資金和項目管理。壓實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資金充分發揮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進經濟發展和生態環保雙促雙進。
(四)規范公共投資項目建設管理。落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工程招投標、預結算、施工現場管理等重點環節管控。強化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規范建設程序和資金使用,促進項目建設保質保量。
(五)加大國有企業監管力度。完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加大風險管控力度。加強投資項目的經營管理,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全區各部門單位和社會各界緊急動員,調集各類資源資金,抓好重點防控物資供應保障和調度,組織重點企業復工復產。區審計局迅速派出3個審計組共8名審計人員,對蓬江區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開展了專項審計,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推動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至2020年3月底,區財政共安排財政資金2790萬元;區紅十字會和區慈善會共接收社會捐贈資金331.49萬元、物資31.86萬件,已分配使用266.46萬元、31.86萬件。
從審計情況看,蓬江區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及時出臺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總體比較規范,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但疫情防控中也反映出一些短板和弱項。對審計發現的捐贈物資公開工作不到位、區醫療物資倉庫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有關單位已及時整改。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已按有關規定移送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問題線索25條;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區審計局將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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