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平臺 政務郵箱 簡體版 繁體版 無障礙 適老版 網站支持IPv6

                不能疊加享受相關補貼的情形
                發布時間: 2020-12-17 打印】 【 關閉

                  同一勞動者,一般性崗位補貼、用人單位吸納困難家庭高校生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崗位補貼與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不得疊加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與其他就業類補貼不得疊加享受。一次性創業資助與“五邑菜系”彩虹計劃補貼項目不得疊加享受。創業租金補貼與“五邑菜系”彩虹計劃補貼項目不得疊加享受。

                  同一勞動者,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一次性吸納湖北籍勞動者就業補貼、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補貼、吸納長期失業人員就業補貼、用人單位吸納港澳居民一次性就業補貼、疫情防控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招工補貼以及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同一勞動者,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小微企業社保補貼、自主創業社保補貼不得同時享受。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繳費補貼和應屆高校畢業生社保個人繳費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同一勞動者,勞務協作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疫情防控期職業介紹補貼不得疊加享受。基層就業補貼、港澳居民就業資助不得疊加享受。

                  同一勞動者,見習留用補貼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認定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后,開辦企業或個體,可以同時享受創業資助和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另外,認定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后在單位買社保,單位可以申請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的單位部分減免。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