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江門市區及開平市、鶴山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江門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江門新會華潤燃氣有限公司、開平華潤燃氣有限公司、鶴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
為緩解燃氣供應企業經營壓力,切實保障市區及開平、鶴山管道燃氣供應,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10號)等文件規定,經對我市燃氣供應企業氣源成本開展調查,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最高限價為4.15元/立方米,下浮不限,供需雙方可以在最高限價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二、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仍按《關于制定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和調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江發改價格〔2019〕625號)規定執行。
三、華潤燃氣企業要加強與上游供氣企業的協商溝通,積極爭取更多的優惠氣源,確保居民和企業用氣足量供應。同時,要做好銷售銜接,積極主動向用戶做好政策宣傳解釋。
四、以上價格適用于江門市區及鶴山市、開平市轄區內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6個月。如政策或氣源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化,將適時調整。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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