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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公告
                發布時間: 2015-09-28 打印】 【 關閉

                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公告

                 

                    根據城市建設需要,政府將要實施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建設。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現制訂《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并就該方案征求項目規劃紅線內和規劃紅線波及范圍(不含集體土地)被征收人的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為:2015928日至20151028日。

                    被征收人(非市管公房戶)若對征收補償方案有不同意見的,請在征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白沙街道辦事處或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證和房屋權屬證明,請郵寄給相關部門或交到社區居委會。

                聯系方式一:

                地址:白沙街道辦事處勝利社區居委會華僑新村2號之四101);

                聯系人:王靜文;    

                聯系電話:2048480

                 

                聯系方式二:

                地址:白沙街道辦事處(環市一路68號);

                聯系人:周臻安;    

                聯系電話:3238876

                聯系方式三: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蓬江區水南

                路會龍里1555樓);

                聯系人:劉新華;

                聯系電話:3167333

                市管公房戶需了解安置政策或提出意見的,請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

                聯系方式:

                地址:江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房管理中心(江海一

                83號住建大廈);

                聯系人:候揚;    

                聯系電話:3831925

                 

                附件:1.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補償方案

                       2.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情況表

                      3.征收范圍圖

                 

                                    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928

                附件1

                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為做好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蓬江區及白沙街道辦事處實際,制訂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工作方案。

                    一、征收補償范圍

                征收補償范圍為工程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和波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構)筑物,即勝利新村23-37號的私房和單位自管房等非市管公房(屬市管公房的安置辦法另定)。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二、征收補償辦法

                (一)征收補償面積的核定

                以房產證、土地證為依據,沒有房產證的由市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二)補償方式及標準

                征收補償采用貨幣補償和原區重建方式解決,由業主自愿選擇。

                1.貨幣補償標準

                1)住宅每平方米補償3800元。

                2)房屋原有夾層(以房產證和圖紙為準)及二層以上非住宅每平方米補償3800元。

                3)業主加建部分每平方米補償800元。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上述補償標準執行的,可以申請進行評估確定補償標準。對于產權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房產,由蓬江區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蓬江區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2.實物補償標準

                住宅實物補償按1:1等面積進行安置。房屋安置點為:勝利新村重建房。

                非住宅(含商鋪)按1:1等面積原區重建置換。

                差價結算:即安置房屋與原有房屋由于面積不同而產生的價格差異。分三種情況進行:

                1)當被選定的安置房屋面積等于原有房屋的面積時,可直接進行房屋產權置換。

                2)當被選定的安置房屋面積小于原有房屋的面積時,面積差由相關單位按照上述“貨幣補償”的辦法補償給被征收人。

                3)當被選定的安置房屋面積大于原有房屋面積時,在5平方米以內(包括5平方米)的由被征收人按照上述“貨幣補償”的辦法購買,超出5平方米的則由被征收人按照商品房(商鋪)的市場價購買。

                被征收人選擇、確認安置房實行“誰先簽征收補償協議,誰先選”的原則。

                (三)住宅及非住宅房屋搬遷補助標準

                房屋搬遷費補助2000/戶(非住宅房屋按100平方米/戶折算)。由于未能及時提供安置房且被征收人選擇實物補償方式的,按15//平方米(不低于1000//戶)補助被征收人自行租房暫住,自簽訂補償協議并搬遷起,至安置房交付被征收人使用為止,每6個月計算一次補助費用。如租房暫住時間不足6個月,按實際租住時間計算補助費用。

                (四)獎勵辦法

                對積極配合拆遷工作能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書并如期交付被征收房屋的被征收人,均給予如下補助:

                1.選擇貨幣補償的獎勵標準

                1)對發出征收通知日起,2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書并完成征收的被征收人,給予房屋提前搬遷獎勵金900/平方米。

                2)對發出征收通知日起,3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書并完成征收的被征收人,給予房屋提前搬遷獎勵金700/平方米。

                3)對發出征收通知日起,4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書并完成征收的被征收人,給予房屋提前搬遷獎勵金500/平方米。

                2.選擇實物補償的獎勵標準

                1)對發出征收通知日起,2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書并完成征收的被征收人,給予房屋提前搬遷獎勵金600/平方米。

                2)對發出征收通知日起,3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書并完成征收的被征收人,給予房屋提前搬遷獎勵金400/平方米。

                3)對發出征收通知日起,4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書并完成征收的被征收人,給予房屋提前搬遷獎勵金200/平方米。

                超過4個月不簽訂房屋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或雖然簽訂協 議,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搬遷的則不予獎勵。

                4)獎勵在征收完成后兌現。

                三、其他問題

                (一)對孤寡老人等特殊戶,政府按照有關的政策特事特辦,妥善安排。

                (二)在征收過程中,涉及土地房屋產權爭議的,由有關職能部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者,由蓬江區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蓬江區政府,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業主應配合做好征收工作,支持城市建設,若堅持無理要求、阻撓城市規劃和建設的,由有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

                (三)在征收過程中,對辱罵、毆打有關工作人員,煽動群眾起哄、鬧事,妨礙和阻撓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有關部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附件2

                勝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情況表

                 

                被征收人

                (單位)

                 

                聯系電話

                 

                土地證號

                 

                房產證號

                 

                被征收人意見反饋情況

                 

                 

                簽名(蓋章):

                日期:

                備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