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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蓬江區政府采購中心預算公開
                發布時間: 2017-03-10 打印】 【 關閉

                 

                 

                2017年

                蓬江區政府采購中心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蓬江區政府采購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蓬江區政府采購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研究制定政府采購業務流程;負責組建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接受區財政部門委托管理供應商庫和商品庫;

                (二)接受采購單位的委托,組織采購或招標事宜;審核招標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的標準;審查招標代理單位的資格,組織和參與評標;確認招標結果,簽訂(或參與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三)管理政府采購資金賬戶、根據政府采購合同辦理采購資金結算;建立與政府采購相適應的信息系統;組織開展政府采購宣傳及業務培訓;

                (四)辦理區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政府采購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廳(委、局、辦)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有1個內設機構為綜合股。主要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訪、政務公開、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收取和退回等工作;負責組建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及評審專家信息反饋;負責編制政府采購簡報等宣傳工作;組織政府采購業務培訓。本部門隸屬區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副科級。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綜合股長1名,科員1名,其它工作人員1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收入預算34.32萬元,比上年減少28.05萬元,下降44.97%,主要原因是減少了一個項目支出;支出預算34.32萬元,比上年減少28.05萬元,下降44.97%,主要原因是減少了一個項目支出。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4.61萬元,比上年減少0.61萬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1.61萬元,比上年減少0.61萬元,下降27.4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辦公費2.5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1.5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4萬元,日常維修費0.2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8.7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6.7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2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32.42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通用設備31.94萬元,辦公家具0.48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占有使用車輛情況,共有車輛1輛,其中:機要應急通信車輛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資產變動情況為:2017年預計購置計算機、傳真機等設備。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7年,本部門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中沒有項目需要開展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

                (一)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有關規定,是指區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接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反映各級政府辦公的支出。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