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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蓬江區民政局決算公開
                發布時間: 2017-09-27 打印】 【 關閉

                  2016年蓬江區民政局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是主管全區民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優撫撫恤、烈士褒揚、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工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及社區建設、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區域界線管理工作、社會福利事業、老齡工作、收養登記、慈善公益事業、婚姻登記、社會組織管理、殯葬管理、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福利彩票銷售管理等。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3個,包括局本級和下屬2個預算單位(包括江門市蓬江區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和江門市蓬江區殯葬事業管理所)。

                  第二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度總收入10184.8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9449.5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9237.1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221.79萬元,增長15.24%。主要原因:支出增加,以致收入增加。

                  2.其他收入212.4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348.86萬元,下降62.15%。主要原因:支出減少,以致收入減少。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度總支出8836.0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8836.0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627.04萬元,主要用于撫恤和民政管理事務,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223.22萬元,增長22.6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資金增加。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55.94萬元,主要用于城鄉醫療救助,比上年決算數減少70.78萬元,下降31.22%,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資金減少。

                  2.住房保障(類)支出25.9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住房公積金,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27萬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資金減少。

                  2.其他(類)支出2027.18萬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317.51萬元,下降39.39%,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有效控制。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9237.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496.2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51.69萬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壓減支出,收入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40.8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30.12萬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壓減支出,收入減少。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8659.7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918.9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729.03萬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控制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40.8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30.12萬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控制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627.04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和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55.94萬元,主要用于城鄉醫療救助;住房保障(類)支出25.92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其他(類)支出1850.88萬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蓬江區民政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79萬元,完成預算11.5萬元的24.2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預算一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49萬元,完成預算2.50萬元的99.7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29萬元,完成預算9萬元的3.23%。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7.11萬元,下降61.8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11萬元,下降30.8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6.01萬元,下降95.4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車輛維修費、燃油費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業務減少,接待量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49萬元,占89.54%;公務接待費支出0.29萬元,占10.46%。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出國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4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2.49萬元,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保障1輛公務用車的運行。

                  3.公務接待費支0.29萬元,主要用于各類項目接待、檢查調研、外地本系統單位來訪人員。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共發生國內接待3次,接待人數共33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4.15萬元,比上年減少6.26萬元,降低20.59%。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9.6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8.0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