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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蓬江區民政局決算公開
                發布時間: 2016-09-28 打印】 【 關閉

                  2015年度蓬江區民政局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是主管蓬江區民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優撫撫恤、烈士褒揚、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工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及社區建設、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區域界線管理工作、社會福利事業、老齡工作、收養登記、慈善公益事業、婚姻登記、社會組織管理、殯葬管理、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福利彩票銷售管理等。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3個,包括局本級和下屬2個預算單位(包括江門市蓬江區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和江門市蓬江區殯葬事業管理所)。

                  第二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度總收入9761.2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576.6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8015.3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177.18萬元,增長17.21%。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561.3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19.13萬元,下降26.19%。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度總支出9003.4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9003.4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5403.82萬元,主要用于撫恤和民政管理事務,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54.12萬元,增長11.43%,主要原因是撫恤項目支出增加。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226.7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城鄉醫療救助和優撫對象醫療救助,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11.40萬元,增長96.60%,主要原因是增加優撫對象醫療救助支出。

                  3.住房保障(類)支出28.1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住房公積金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92萬元,增長11.56%,主要原因是購房補貼支出增加。

                  4.其他(類)支出3344.6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502.21 萬元,增長81.53%,主要原因是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8015.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455.5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85.87萬元,增長3.53%,主要原因是城鄉醫療救助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59.8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59.80萬元,增長82.84%;主要原因是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8026.7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66.9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497.26萬元,增長9.44%;主要原因是城鄉醫療救助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59.8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59.80萬元,增長61.41%;主要原因是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5403.82萬元,主要用于撫恤項目;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226.72萬元,主要用于城鄉醫療救助;住房保障(類)支出28.19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其他(類)支出2367.99萬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蓬江區民政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9.9萬元,完成預算11.7萬元的84.6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預算一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6萬元,完成預算4.7萬元的76.6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3萬元,完成預算7萬元的90%。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13萬元,下降10.2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7.3萬元,下降66.9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6.17萬元,增長4746.15%。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車輛維修費、燃油費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業務增加,接待量增加,本年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為106批,國內公務接待人次為2125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6萬元,占36.36%;公務接待費支出6.3萬元,占63.64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出國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3.6萬元,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保障1輛公務用車的運行。

                  3.公務接待費支出6.3萬元,主要用于各類項目接待、檢查調研、外地本系統單位來訪人員。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發生國內接待106次,接待人數共2125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0.41萬元,比上年減少1.93萬元,降低5.97%。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3.18萬元,主要用于購買辦公設備等。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