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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蓬江區教育局部門決算公開
                發布時間: 2016-09-29 打印】 【 關閉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蓬江區教育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蓬江區教育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的教育規定并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區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研究,教育事業基礎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協調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的有關教育工作,教育督導與評估,檢查學校執行國家規定和教學大綱計劃完成情況,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四)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衛生、美育、國防教育、民主管理與監督、計劃生育、對外交流、勤工儉學、教育信息化、實驗室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

                (五)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等工作。

                (六)負責教育系統的黨建、工會、統戰和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工作,規劃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和教師隊伍,加強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

                (七)負責區直學校(幼兒園)的基建投資、事業費預算分配和決算的審核。

                (八)負責做好全區的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民辦學校的審批與管理。

                (九)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蓬江區教育本級部門決算編制行政(事業)單位共22個,包括:蓬江區教育局、蓬江區教育財務核算中心、江門市培英初級中學、江門市華僑中學、江門市第八中學、江門市第九中學、江門市港口中學、江門市怡福中學、江門市實驗中學、江門市陳白沙中學、江門市紫茶小學、江門市范羅岡小學、江門市培英小學、江門市江華小學、江門市啟明小學、江門市紫沙小學、江門市蓬江區發展小學、江門市實驗小學、江門市農林小學、江門市美景小學、江門市北苑小學、江門市蓬江區北郊中心小學。

                 


                第二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5年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2個單位)2015年度總收入58398.50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0482.8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47664.4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7600.91萬元,增長18.97 %,增長主要原因是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政府加大了對教育的投入。

                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3.事業收入0.0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收入0.0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5.其他收入2818.4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3879.33萬元,下降57.92 %,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慈善資助學校建設的經費比上年減少。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2個單位)2015年度總支出58398.50萬元,其中本年支出45677.0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教育(類)支出35327.3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業的發展,為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的日常運行支出以及完成事業發展目標的項目支出等內容,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586.56萬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上年基建撥款增長較多,本年基建撥款有所減少。

                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493.3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06.50萬元,增長10.30%,主要原因是離退休費及社保費的標準提升。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216.8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328.14萬元,增長36.92%,主要原因是醫療報銷費用增加及醫療保險標準提升。

                4. 住房保障(類)支出2593.6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44.61萬元,增長10.4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提高。

                5. 其他(類)支出45.9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2.90元,增長39.09%,主要是上級轉移支付的彩票公益金增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2個單位)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53584.7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7618.5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985.89萬元,增長14.38%,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標準的提高、免費義務教育經費的投入增加、政府加大對學校建設的投入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5.90萬元,比年初數增加45.90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彩票公益金)的撥入;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5920.32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專項資金結轉到本年繼續使用。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2個單位)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53584.7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2891.31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258.68萬元,增長3.02%,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標準的提高及政府加大對學校建設的投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9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45.90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彩票公益金)的撥入;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0647.53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的專項資金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794.38萬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管理事務的支出;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28801.00萬元,主要用于普通中小學教育事業的支出;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228.93萬元,主要用于職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11.28萬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公用經費的支出;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616.57萬元,主要用于學校建設專項及設備設施支出;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元135.38萬元,主要用于創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及學校社會工作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6416.70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的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75.24萬元,主要用于撫恤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1.38元,主要用于遺屬生活補助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856.83萬元,主要用于醫療報銷及醫療保險費用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360.00萬元,主要用于超支醫療費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593.61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支出。

                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45.90萬元,主要用于鄉村學校少年宮和體育俱樂部的支出。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2個單位)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67.36萬元,完成預算79.70萬元的84.5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21.70萬元,完成預算21.70萬元的 10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4.87萬元,完成預算47.20萬元的73.8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0.79萬元,完成預算10.80元的99.91%。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2.50萬元,下降15.6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0.02萬元,下降0.0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2.43萬元,下降26.2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4萬元,下降0.37%。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據我區教育國際化工作的需要,按計劃與境外單位、學校展業務交流、培訓;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公車改革規定嚴格控制公車使用;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進一步落實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接待標準。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21.70萬元,占32.2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34.87萬元,占51.77%;公務接待費支出10.79萬元,占16.0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1.70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下屬22個單位出國(境)團組9個、累計85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參加會議支出0萬元;(2)出國談判、工作磋商支出0萬元;(3)境外業務培訓及考察21.70萬元,主要用于赴境外相關教育機構開展教育國際化交流與合作。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4.87萬元,其中: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00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34.87萬元,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22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4輛,主要用于燃油費、保險費、維修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10.79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機關及下屬22個單位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167次,接待人數共2373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9.19萬元,比上年減少3.95萬元,降低4.75%,主要原因是落實厲行節約的要求,按規定使用公用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48.7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87.5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61.27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暫未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0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第二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5年部門決算表.pdf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