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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發布時間: 2017-09-28 打印】 【 關閉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是主管全區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的教育規定并組織實施。

                2、編制全區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研究,教育事業基礎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指導、協調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的有關教育工作,教育督導與評估,檢查學校執行國家規定和教學大綱計劃完成情況,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4、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衛生、美育、國防教育、民主管理與監督、計劃生育、對外交流、勤工儉學、教育信息化、實驗室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

                5、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等工作。

                6、負責教育系統的黨建、工會、統戰和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工作,規劃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和教師隊伍,加強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

                7、負責區直學校(幼兒園)的基建投資、事業費預算分配和決算的審核。

                8、負責做好全區的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民辦學校的審批與管理。

                9、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蓬江區教育本級部門2016年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23個,包括: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本級和下屬22個預算單位,分別是江門市蓬江區教育財務核算中心、江門市培英初級中學、江門市華僑中學、江門市第八中學、江門市第九中學、江門市港口中學、江門市怡福中學、江門市實驗中學、江門市陳白沙中學、江門市紫茶小學、江門市范羅岡小學、江門市培英小學、江門市江華小學、江門市啟明小學、江門市紫沙小學、江門市蓬江區發展小學、江門市實驗小學、江門市農林小學、江門市美景小學、江門市北苑小學、江門市蓬江區北郊中心小學、江門市蓬江區農林雙朗小學。

                 

                 

                第二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6年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3個單位)2016年度總收入69290.5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6457.5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55258.8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775.92萬元,增長9.46 %,增長主要原因是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政府加大了對教育的投入。

                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3.事業收入0.0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收入0.0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5.其他收入1198.77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619.68萬元,下降57.47 %,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慈善資助學校建設的經費比上年減少。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3個單位)2016年度總支出69290.5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3427.6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教育(類)支出41613.9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業的發展,主要為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的日常運行支出以及完成事業發展目標的項目支出等內容,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286.55萬元,增長17.80%,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對教育的投入。

                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795.6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302.30萬元,增長20.06%,主要原因是離退休費及社保費的標準提升。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201.2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5.62萬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醫療報銷費用減少。

                4. 住房保障(類)支出2789.8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96.21萬元,增長7.5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提高。

                5. 其他(類)支出27.0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8.90元,下降41.18%,主要是上級轉移支付的彩票公益金減少。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3個單位)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65906.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5231.8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6185.35萬元,增長12.61%,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標準的提高及政府加大對學校建設的投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00萬元,比年初數增加27.00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彩票公益金)的撥入;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0647.53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專項資金結轉到本年繼續使用。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3個單位)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65906.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796.68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750.23萬元,增長5.61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標準的提高及政府加大對學校建設的投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0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7.00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是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彩票公益金)的撥入;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4082.65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的專項資金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1022.59萬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管理事務的支出;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34424.44萬元,主要用于普通中小學教育事業的支出;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87.53萬元,主要用于職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28.03萬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公用經費的支出;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4348.61萬元,主要用于新建學校建設及學校設備設施支出;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元98.80萬元,主要用于社區教育及學校社會工作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7691.78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的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102.09萬元,主要用于撫恤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1.75元,主要用于遺屬生活補助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841.22萬元,主要用于醫療報銷及醫療保險費用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款)360.00萬元,主要用于超支醫療費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789.83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支出。

                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27.00萬元,主要用于鄉村學校少年宮和體育俱樂部的支出。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蓬江區教育本級(含教育局、區直教育事業單位及區直中小學共23個單位)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9.71萬元,完成預算65.70萬元的75.6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21.47萬元,完成預算21.20萬元的 101.27%;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7.51萬元,完成預算34.00萬元的51.5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0.73萬元,完成預算10.50元的102.19%。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7.66萬元,下降26.2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0.23萬元,下降1.0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7.37萬元,下降49.8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6萬元,下降0.58%。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據我區教育國際化工作的需要,按計劃與境外單位、學校展業務交流、培訓;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公車改革規定嚴格控制公車使用;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進一步落實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接待標準。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21.47萬元,占43.1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17.51萬元,占35.22%;公務接待費支出10.73萬元,占21.5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1.47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下屬23個單位出國團組11個、累計62人次。開支內容包括境外業務培訓及考察21.47萬元,主要用于與境外友好教育單位業務交流及協作計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7.5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00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7.51萬元,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22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2輛,主要用于燃油費、保險費、維修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10.73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22個單位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142次,接待人數共2835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9.04萬元,比2015年減少0.15萬元,降低0.2%,與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283.3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98.3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84.97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暫未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0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第二部分 蓬江區教育本級2016年部門決算表.pdf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