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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蓬江區國土規劃和環境保護局預算公開
                發布時間: 2017-09-21 打印】 【 關閉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門市蓬江區國土規劃和環境保護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蓬江區國土規劃和環境保護局是主管全區國土、規劃和環保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地質環境、地質災害防治、測繪管理、城鄉規劃、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主要承擔本轄區內市政府授權區域內指定的土地管理,地籍管理和城鄉規劃管理,“六種行業”和“下放權限目錄”內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驗收、污染減排和環境監察等工作。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有下屬1個行政單位,包括:行政單位蓬江區國土規劃和環境保護局。

                (二)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蓬江區國土規劃和環境保護局編制57人,實有30人,離退休2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5年,我局將繼續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結合上級國土、規劃、環保部門工作部署,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工作重心繼續向重點項目和園區傾斜,做好江門大道輔道、南沙疏港鐵路、杜阮南路66米等項目用地報批和規劃服務工作。

                二是按照省廳部署和要求,組織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

                三是做好2014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工作,加強違法用地整治。

                四是進一步完善地籍管理基礎數據庫,開展“一村一鎮一地圖”工作。

                五是積極爭取區政府支持,加強棠下、杜阮、荷塘三鎮控規編制工作,積極解決三鎮控規覆蓋率偏低問題,為產業科學布局提供指引。

                六是加強環境綜合整治,保障飲用水安全,完成農業源污染減排任務,做好對重點項目環評審批跟蹤服務管理。

                七是加強與市環保部門溝通,做好事權下放承接準備工作,加快組建我區環境監測站,積極引進工業項目環保管理專業技術型人才,提高我區環保管理能力。

                八是大力加強執法監察隊伍建設,提高國土、規劃、環保執法能力。

                九是深入推進機關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打造高效、廉潔的干部隊伍。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年部門收入預算1132.34萬元,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04.17萬元,占97.51%;上年結轉結余28.17萬元,占2.49%。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部門支出預算1132.34萬元,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4.36萬元,占1.2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24.78萬元,占2.19%;節能環保(類)支出41.00萬元,占3.62%;國土海洋氣象等(類)支出1004.26萬元,占88.69%;住房保障(類)支出47.94萬元,占4.23%。

                (二)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1104.17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51.67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652.5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節能環保支出 41.00 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 611.50 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年江門市蓬江區國土規劃和環境保護局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39.2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4.70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和執法用車的維修、保險、燃油費、年票等運行費用。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14.50萬元,主要包括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39.2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64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24.7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6.83萬元,增加原因:新增兩輛執法執勤用車。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14.5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19萬元,減少原因:遵循支出逐年遞減原則,嚴格控制,節約開支。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