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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預算公開
                發布時間: 2016-07-15 打印】 【 關閉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蓬江區人力資源配置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人力資源調查,擬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的預測、調節、控制以及失業預防等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管理工作;制定各類人才政策;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負責農民工綜合管理服務工作。

                (四)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監督管理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

                (五)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六)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并實施機關雇員管理辦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指導人力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博士后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國(境)外人才、留學人才及智力項目引進和管理工作;管理來我區工作的外國專家和港、澳、臺專家;管理各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公派出國研修工作。

                (八)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和研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與支付保障機制。

                (十)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組織推行全區企業年金制度并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一)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擬訂統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擬訂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逐步提高統籌層次;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行政(事業)單位6個,包括: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勞動監察大隊、區人才技術服務中心、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區人才資源開發中心、區職業介紹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人數18人,實有18人,離退休6人。下屬單位編制32人,實有23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緊緊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思路,一是落實擴大就業、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為居民提供更加優質的公共就業服務;二是創新管理服務機制,增強社會保障能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三是深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為全區經濟發展做好智力支持;四是加強隊伍建設,做好人事綜合管理服務。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年部門收入預算7422.58萬元,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590.51萬元,占88.79%;上年結轉結余832.07萬元,占11.21%。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5年部門支出預算7422.58萬元,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5532.51萬元,占74.5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689.62萬元,占22.76%;住房保障(類)支出56.55萬元,占0.76%;結轉下年支出143.90萬元,占1.94%。

                (二)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5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6590.5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586.82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6003.6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社會保障和就業4320.5萬元,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2801.81萬元,就業補助750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2.45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83.19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7.21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89萬元,主要包括用于保障14輛執法用車的運行。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8.32萬元,主要包括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17.2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8.14萬元。

                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8.8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3.64萬元,增加(或減少)原因:減少汽油及車輛維修費用。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8.3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5萬元,減少原因:本著節約原則,減少接待人數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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