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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江門市蓬江區就業服務中心部門預算
                發布時間: 2018-04-08 打印】 【 關閉

                    

                    

                  第一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就業服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就業服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區就業服務中心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組織實施并指導全區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所的業務指導工作;組織實施外來勞動力管理和服務、就業指導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對區屬單位興辦的勞動服務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編制全區就業經費的預算、決算;承擔全區就業服務信息統計的匯總、上報;掌握全區城鎮、國有、集體企業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的資源分布及余缺情況,建立技工交流卡和技工儲存檔案;向各種不同所有制經濟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提供需求技術工人的信息,引薦聯絡,并協助辦理招聘、借調或流動手續;為本區各企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的余缺調劑溝通渠道,采取多種形式為企業富余的技術工人向急需技術工人的企業流動牽線搭橋,做好協調工作;協助有技術專長而又用非所長,造成勞動力技術資源浪費的各類技術工人尋找對口行業、工種,負責與有關單位聯系協商,辦理招聘、借調或協助辦理流動手續;提供技術工人交流的政策咨詢;加強與各地技術工人交流服務組織的聯系,溝通信息、互通情報、交流經驗,建立技術工人交流信息網絡;開展勞動事務代理及保管檔案服務。  

                  二、蓬江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納入部門預算編制事業單位5個,包括:區就業服務中心、區就業訓練及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杜阮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荷塘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潮連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 

                    

                      二、機構設置 

                  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編制人數37人,實有31人,離退休13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表格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499.74萬元,比上年減少22.39萬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棠下管理所下放管理;支出預算499.74萬元,比上年減少22.39萬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棠下管理所下放管理。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21萬元,比上年減少17.08萬元,下降44.85%,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9萬元,比上年減少13.11萬元,下降40.83%,主要原因是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上年減少3.97萬元,下降66.5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32萬元,2015年以項目形式列支,無法對比。其中:辦公費2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工會費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7輛,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車輛126.91萬元,其他固定資產246.85萬元,資產減少294.61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