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度
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江門蓬江區婦女聯合會是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婦聯領導下的全區各界婦女的群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團結、教育、帶領廣大婦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力量。其機關主要職責和任務是: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和市婦聯的工作部署,團結、動員、組織婦女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積極促進社會進步;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導廣大婦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全面提高婦女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才;代表婦女參與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研究制定有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政策和婦女兒童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加強和完善基層婦女組織建設,提高婦女自身素質;加強與各族各界婦女的聯系,發展同國內外婦女的友好交往,增進友誼,加強合作,為婦女兒童服務;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承擔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市婦聯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江門市蓬江區婦聯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江門市蓬江區婦聯本級。本部門沒有下屬單位。
第二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部門決算表
詳細見附件。
第三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度總收入200.5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00.5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98.8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9.41萬元,增長33.06 %。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福利、醫療保障支出增加,二是項目經費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持平。
3.事業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持平。
5.其他收入1.6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62萬元,增長95.86 %。主要原因是銀行利息收入增加及多交水電費退款等。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度總支出196.0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96.0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87.61萬元,主要用于婦兒工委經費、婦女聯誼交往工作經費、家庭教育工作經費、婦女兒童活動經費,婦女之家-兒童友好社區-巾幗文明崗創建經費、幫扶困難單親母親項目經費、婦女信息與維權服務站經費(政府購買服務)、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財政貼息貸款項目工作經費、婦聯組織建設工作經費、“網上婦聯”建設和網站維護費用(政府購買服務)、支持婦女創業計劃(政府購買服務)等,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3.37萬元,增長51.06%,主要原因:一是根據財政、民政及上級婦聯部門要求,結合婦女兒童民生需求情況,增加了支持婦女創業計劃經費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二是開展扶持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成功獲得貸款的婦女增多,財政的貼息資金需相應增加;三是為了增強婦聯基層組織建設,增加了婦女之家、兒童友好社區、巾幗文明崗創建經費、婦聯組織建設工作經費、“網上婦聯”建設和網站維護費用。
2.教育(類)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6萬元,主要支出用于行政單位醫療及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與2015年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7.18萬元,主要支出用于為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0.75萬元,增長11.7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98.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8.8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3.71萬元,增長1.9%;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福利、醫療保障支出增加,項目經費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96.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6.0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0.92萬元,增長0.05%;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福利、醫療保障支出增加,項目經費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186.69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和項目經費支出;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協事務(款)0 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2.16萬元,主要用于人員醫療費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7.18萬元,主要用于人員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蓬江區婦女聯合會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73萬元,完成預算4.5萬元的60.7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1萬元的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99萬元,完成預算1萬元的99.2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74萬元,完成預算2.5萬元的69.59%。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12萬元,下降29.0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0.14萬元,下降(增長)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0.50萬元,下降(增長)12.92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48萬元,下降12.47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減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沒有安排公務出訪;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相關費用支出;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接待費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99萬元,占36.32%;公務接待費支出1.74萬元,占63.68%。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部、委、辦)機關及下屬0個單位出國團組0個、累計0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參加會議支出0萬元;(2)出國談判、工作磋商支出0萬元;(3)境外業務培訓及考察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0.99萬元,2016年局(部、委、辦)機關及下屬0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定點租車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1.74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部、委、辦)機關及下屬0個單位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90次,接待人數共174人。主要包括日常公務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99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減少0.57萬元,降低5.40%。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員增加需購置辦公設備。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5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2016年度蓬江區婦聯沒有開展績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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