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蓬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蓬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區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區有關工作部署,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2、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指導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和綜合檢查。3、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零售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范。4、負責制定全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5、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6、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以下稱特殊藥品)監督管理。7、負責制定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8、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9、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工作、 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10、指導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11、 協助指導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監測。12、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13、承辦區人民政府、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有下屬0個行政(事業)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蓬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編制40人,實有13人,離退休0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做好職能移交過渡期的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工作,食安辦要做好綜合協調的職能,協調各部門要做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確保職能承接過渡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不松懈。
(二)完善區食藥監局和鎮食品藥品監督所建設。進一步充實區食藥監局機關和鎮監督所人員,加強執法隊伍培訓力度,逐步配置必要的執法裝備,盡快熟練開展業務。
(三)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匯總、報送工作,實行周報制度,重要信息隨時報送,確保信息報送的質量和時效。繼續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員的作用,暢通鎮、街與部門之間,部門與部門間的食品安全隱患互報渠道,盡早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5 年部門收入預算596.59萬元,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86.59萬元,占98.3%;上年結轉結余10萬元,占1.7%。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5 年部門支出預算596.5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96.59萬元,占100%,包括:醫療衛生支出572.79萬元,住房保障(類)支出23.80萬元。
(二)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15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共586.59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08.47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378.1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15.17萬元、食品安全事務35萬元、其他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支出127.95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5年蓬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4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萬元,主要包括是用于保障2輛公務用車的運行。(備注:經區政府同意,借用區衛計局兩臺公務用車。)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6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門和各級各類工作檢查;部門間的業務往來等。
蓬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4年5月成立,“三公”經費預算未能對比與上年增減變化。
江門市蓬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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