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蓬江區檔案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蓬江區檔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蓬江區檔案局是負責《檔案法》執法工作;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全區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及業務規范;監督、指導本區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收集和接收本區范圍內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按規定移交進館的檔案,對所保存的檔案進行科學的整理和保管,并做好檔案利用服務工作;建立電子文檔數據中心,實現檔案信息化;建設檔案信息網站,運用信息和網絡技術向社會公眾提供檔案信息資源;開展公開現行文件查詢服務工作;公布開放檔案,編輯出版檔案史料及信息,參與本市史志的編修工作;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領導決策和各項工作服務;負責地方志、年鑒、資料年報和區委、區人民政府及區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及區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部門(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局本級和下屬0個預算單位。本部門沒有下屬下單位。
第二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度總收入176.29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76.2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76.2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19.26萬元,下降40.35%。主要原因:減少檔案館庫房配套工程。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持平。
3.事業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持平。
5.其他收入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持平。
(二)2016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度總支出176.2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76.2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76.29 萬元,主要用于主要支出項目有日常辦公用品,設備購置及維護經費,檔案館庫房配置,政府采購,聘請人員,專項培訓經費及其他。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19.26 萬元,下降40.35%,主要原因是減少檔案館庫房配套工程。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76.29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6.29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19.26 萬元,下降40.35%;主要原因是減少檔案館庫房配套工程;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 萬元,比年初預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76.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6.2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19.26 萬元,下降40.35%;主要原因是減少檔案館庫房配套工程;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 萬元,比年初預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蓬江區檔案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18萬元,完成預算5萬元的 3.6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 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18萬元,完成預算5萬元的3.63 %。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與上年相比,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058萬元,下降24.23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0 萬元,相比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0 萬元,相比持平;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58萬元,下降24.23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相比持平;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占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占 0%;公務接待費支出 0.18萬元,占3.63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下屬0個單位出國團組0個、累計0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參加0會議支出 0 萬元;(2)出國談判、工作磋商支出 0 萬元;(3)境外業務培訓及考察 0 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0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 萬元,年公務用車購置數 0 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 0萬元,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0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0.18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0個單位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 0 個,來訪外賓 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 2次,接待人數共18人。主要包括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8萬元,比上年減少,減4.01萬元,降低29.02%。主要原因是:節約日常辦公開支費用。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7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6年,本部門無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情況。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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