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
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江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江財建〔2023〕7號),現將調整的2023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421.92萬元下達給你局,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你們將本次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部門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此項資金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該資金專項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支出,資金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列“2210110 保障性租賃住房”,請根據支出性質與實際用途列支相應的經濟分類科目。請嚴格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發揮財政資金預期效益。
附件:江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江財建〔2023〕7號)
江門市蓬江區財政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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