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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蓬江荷塘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7·6”一般物體打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評估報告
                發布時間: 2024-10-21 打印】 【 關閉


                202376930分左右,位于江門市蓬江區荷塘鎮南格西路9號、11號(江門市荷塘鎮南格工業區A\B區)的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物體打擊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140萬元。事故發生后,我區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依法有序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形成了《蓬江荷塘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7·6”一般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該報告已獲區政府批復同意。各級、各有關單位按照區政府批復要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分別落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失責情況追究,以及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問題,總結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落實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議,有效防范同類事故發生。

                一、評估工作概況

                2024821日,區安委辦組織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蓬江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評估工作組,到荷塘鎮人民政府開展現場評估工作,通過查閱資料、現場核查和座談交流等方式,對照事故調查報告和結案通知要求,聽取并了解屬地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涉事單位的整改工作落實情況,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并及時反饋有關情況。

                二、責任追究意見落實情況

                (一)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

                處理建議:建議由江門市蓬江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對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進行行政處罰。

                處理落實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江門市蓬江區應急管理局已對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給予處人民幣300000(叁拾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方賜策

                處理建議:建議由江門市蓬江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對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方賜策進行行政處罰。

                處理落實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和《生產安全事故處罰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江門市蓬江區應急管理局已對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方賜策給予處人民幣78939.23元(柒萬捌仟玖佰叁拾玖元貳角叁分)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落實情況

                (一)防范整改措施建議:一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壓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法定七項職責,建立健全三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二要加強作業員工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時時將安全放在第一位,杜絕麻痹大意違章作業;三要強化安全培訓,提高作業員工安全技能,加強對裝運崗位的實際上崗操作的管控,嚴格督促崗位操作工執行落實;四要做好作業現場防滑、防傾、防砸等措施,加強車廂內的安全防護裝置,真正做到“不安全不開工”。

                整改落實情況:事故發生后,信義玻璃(江門)有限公司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以上項整改要求認真落實壓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法定7項職責、加強作業員工安全教育、強化安全培訓、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等工作,并排查了廠區周圍隱患,沒有次生事故的發生。

                (二)防范整改措施建議: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行動,緊緊圍繞企業主要負責人這個關鍵點,壓實其七項安全生產職責;二要對事故教訓深刻反省,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跟進處理,達到立案條件的,堅決立案查處;三要堅持“失責追責”和“盡責免責”總體要求,調動企業主要負責人抓安全的積極性、主動性、持續性,落實安全生產七項法定職責,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實現被動應急向主動預防的轉變。

                整改落實情況:荷塘鎮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屬地監管部門。通過多項舉措,有效遏制轄區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了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形勢穩定。一是強化責任落實,守牢安全生產底線。強化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決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高度重視、政府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使安全生產責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二是加強執法力度,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企業絕不留情,該停業停業,該處罰處罰,該關停關停。特別是存在危化品儲存不達標,噴漆房設置不達標,粉塵清理不達標,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違規住人,廠房存在易燃彩鋼瓦和閣樓使用木質底板,使用泡沫夾心版做防火分隔,消防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安裝不規范等問題嚴格執法,對閉門作業,巡查發現不開門的實施破拆。對相關問題除了處罰企業,涉及房東的問題也處罰房東。今年以來,出動人次3812人,企業數1659間,發現隱患4159條,整改完成2652條。消防違法行為立案22宗,處罰金額14.25萬元,安全生產立案38宗,處罰金額37.47萬元。其中處罰房東4宗,2宗為未拆除泡沫彩鋼瓦,1宗為消防栓無水及設置不規范,1宗為將廠房租給無證噴粉企業且沒有兩個安全出口。三是加強對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結合汛期防汛防風工作,狠抓建筑施工安全風險防控,重點檢查深基坑、高支模、施工用電、起重機械設備等容易造成施工坍塌、高處墜落、觸電等群死群傷事故的高危施工作業環節,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切實提高建筑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全年出動418人次,排查在建工地208個,發出整改通知書166份,發現隱患839處,完成整改839處。二是加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年完成歸集平臺內25293個圖斑排查工作,排查出12間自建房存在安全隱患,其中經營性自建房3間,其他自建房9間。經整治,現已拆除2間經營性自建房,停止1間經營性自建房出租,圍蔽9間其他自建房,并在房屋顯眼位置懸掛警示標識,防止人員留置。通過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現場復核驗收,已全部完成銷號閉環工作。四是持續推進“1+5+N”智慧消防建設和安全生產“網格化”綜合治理。按“責任網格”逐戶上門宣講發動,持續推廣智慧消防平臺應用,不斷夯實本地消防數據庫,進一步拓寬“智慧消防”的觸角和脈絡。將全鎮企業納入“網格化”管理,并根據其危險程度進行分級分類,分為放心級、警告級和危險級,重點監管警告級和危險級。定期組織網格員開展業務培訓,邀請專家詳細解讀《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不斷提升村居網格員的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水平,學會及時發現上報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再由鎮安委辦組織現有執法力量進行執法,大力緩解執法力量不足的窘境。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社會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四、存在問題

                評估工作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的檢查方式,抽查海控三鑫昊揚玻璃(江門)有限公司。經評估組檢查,發現生產車間部分設備缺失保護外殼,存在事故隱患已責令企業進行整改。

                五、工作建議

                (一)壓實責任標本兼治,強化屬地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一是要堅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對全區重點行業領域的風險實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拉網式排查,尤其是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和道路運輸、建筑施工等重點企業,全面排查隱患,不留任何空擋和死角,全面提升我區安全生產整體能力水平。

                二是要加大考核問責力度落實“鐵面、鐵規、鐵腕、鐵心”的工作要求,凡是“三違行為”、人為事故隱患,一律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待處理。對事故隱患和隱患不整改“零容忍”,對檢查流于形式、走過場“零容忍”,對工作不落實、不到位“零容忍”,嚴肅追責問責。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一是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針對事故教訓,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組織職工結合事故談教訓;通過對崗位職工進行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應急處置方案的考試,讓職工熟知本崗位危險因素,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并嚴格按設備、工藝、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全面規范職工作業行為。

                二是要提升事故防范水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以該起事故教訓為切入點舉一反三,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力度,防止類似事故在轄區內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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