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蓬江村(社區)法治事事明——黃梅芳:頭雁領航,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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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雨春風潛入夜,滋潤百姓細無聲。黃梅芳秉承著“為民辦實事”的工作理念,作為“法律明白人”更加貼近群眾,與群眾一起學法用法,讓群眾感受到法治的力量、體驗到法治的溫情,引導群眾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法治意識,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黃主任總是能熟練運用法律,分析解答我們村民的問題,幫了我們不少呢!”上巷村村民這樣評價黃梅芳。作為上巷村的“法律明白人”,現任杜阮鎮上巷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黃梅芳,總是能發揮法律作用解決村民難題,村里人習慣遇見事找她去商量個“法治譜”,習慣稱呼她為“法律小百科”。

                  堅持頭雁領航,建強隊伍“主力軍”

                  黃梅芳作為一名從事基層工作和村集體法治建設的工作者,積極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從中汲取養分,提高理論素養,為做好工作提供了不竭的理論基礎。在學好理論的同時,黃梅芳注意學以致用,將學到的理論用于指導實踐,定期組織村內的黨員干部隊伍學習法治建設方面的觀點和理論,組建起一支由村支書帶頭、村干部、駐村法律顧問組成的學法守法懂法用法隊伍,積極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與基層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黨的路線方針以及惠民富民政策,切實增強黨員群眾做好精神文明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讓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成為全社會的價值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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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當好陣地“宣傳員”

                  黃梅芳注重提升法治文化宣傳陣地質量,依托黨建廣場、紅色驛站、榕樹講堂和彩虹道等陣地,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打擊黃賭毒、防詐騙、掃黑除惡等法治宣傳工作,開展“榕樹法治講堂”18次,村民法律意識明顯提高。推動建成上巷村法治主題驛站長廊,在景觀中注入法治文化元素,精心打造法治元素與涼瓜文化融為一體的標志性法治文化陣地,為美麗鄉村建設增添法治元素,為村民群眾提供法治宣傳教育的平臺。同時,積極投身法治鄉村建設,主動參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并在今年9月份上巷村榮獲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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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持為民服務,當好群眾“貼心人”

                  黃梅芳積極參與法律明白人相關工作以及矛盾糾紛預防、排查、疏導、化解工作,并且一直把維護農民利益、 關愛弱勢群體作為重要任務,引導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級,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每次村民間出現一點矛盾源頭或者突然發生矛盾時,她就成為了“和事佬”。而面對調解矛盾糾紛,她總結了一個經驗——法理為先、攻心為上、鄉情為本,將調處矛盾糾紛的過程當成普法的過程。同時,結合“一村(社區)一顧問”制度開展律所聯調,通過駐村法律顧問、駐村民警和鎮司法所聯合開展法律宣傳、糾紛聯調工作。目前綜合解決來訪事項1113件,調解成功率達100%,隨著矛盾的化解,鄰里關系的緩和,村民的法律素養也得到了顯著提升,以實際行動維護了上巷村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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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江門市蓬江區司法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的要求,緊緊圍繞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目標,大力培養“法律明白人”隊伍,充分發揮“法律明白人”在參與法治宣傳教育、矛盾糾紛化解、基層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以社區“兩委”干部、專兼職人民調解員、網格員、駐村(社區)法律顧問等為重點,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培養一大批熟悉了解法律知識、具有一定法治素養的“法律明白人”。自“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實施以來,全區569名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共參加法治宣傳活動、解答法律咨詢、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等45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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