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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協作救助能力,共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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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建設,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蓬江區民政局緊緊圍繞加強和改進救助管理工作,發揮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領導協調機制作用,切實做好蓬江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工作。
一是建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對城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管理工作,區民政局根據《江門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結合工作實際,統籌救助管理資源,會同公安、城管以及各鎮(街)等相關職能部門成立蓬江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管理專責小組,堅持以人為本,按照職責分工,著力健全街面巡查、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相結合機制,共同做好全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管理工作。同時為進一步加強流浪乞討人員管控,區民政局印發了《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成立蓬江區民政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管理專責小組,實行點位巡查負責制度,加強街面巡查力度,確保流浪乞討人員管控工作落到實處。近期,已出動約30人次對轄區11個點位進行巡查。
二是明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要求,區民政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確工作任務,督促指導各鎮(街)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守好屬地管理責任,深入開展街面巡查工作,堅持“發現一個,救助一個”工作理念,抓好落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切實維護流浪乞討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三是重協作。結合工作實際,區民政局牽頭建立健全街面協作救助工作機制,著力建立多部門參與的常態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蓋全面、協調到位、服務及時的救助管理網絡。逐步形成與江門市救助管理站、公安部門以及城市管理部門聯合處置管理機制,集職能于一身,力求將問題“一次化”處理。積極勸導街面流浪乞討人員到江門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對巡查中發現強討惡要、滋擾他人、擾亂公共秩序的流浪乞討人員,由公安機關或城市管理等執法部門依據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置,有效減少“強行討要”“職業乞討”等不文明現象。同時,對巡查期間存在的實際困難,及時組織召開救助協調會議,共同商討事項處理,避免流浪乞討人員管理黑點問題重復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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