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設信息】蓬江區以“三個三”工作法 助力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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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效能,切實解決基層治理難點堵點,打通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最后一公里”,蓬江區委編辦通過完善工作機制、健全保障體系、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等措施,切實做好鎮街體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落實到位。
一、強化“三項機制”,搭好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框架
一是強化領導機制。各鎮街統一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由鎮街黨(工)委書記擔任主任,確立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統籌指揮核心,強化各類執法資源的統籌管理,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討重大復雜案件,協調解決工作爭議,妥善處理疑難問題,有力凝聚執法合力。二是強化聯動機制。出臺《江門市蓬江區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則(試行)》,細化明晰了區鎮(街)兩級行政執法工作職責、會商協作機制、執法聯動機制等內容,要求區委依法治區辦、鎮街和區級行政執法部門定期或根據實際執法需要適時召開會商會議,協商解決行政執法實務問題;鎮街和區級執法部門建立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和聯合執法常態化機制。今年以來各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辦與區級執法部門及鎮街其他黨政機構開展聯合執法238次。三是強化考核機制。區委編辦將鎮街配備保障一線執法人員情況、按照“三定”規定職能履行執法工作情況、“導師制”培訓成效等內容納入監督檢查考核評分,并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壓實責任,倒逼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有效落地。
二、加強“三項保障”,夯實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基礎
一是加強人員保障。通過《工作規則》明確要求各鎮街嚴格按照“三定”方案充足配備一線執法人員,嚴禁采取長期借用抽調、混編混崗、擠占編制等方式削弱執法力量,科學配置一定比例的法制審核人員,重點傾斜保障行政執法輔助人員配備。二是加強設施設備保障。區財政統籌承擔鎮街全部執法人員的公共經費支出,并通過適度提高公共經費標準,有效保障鎮街采購執法辦公設施設備、制服等經費需求;適當增加鎮街機動財力,優先保障綜合行政執法經費支出;統籌區城管局現有執法車輛編制總額調劑到各鎮街使用,保障日常巡查執法需要。三是強化辦公場所保障。編辦、司法、財政、國資、鎮街等多部門共同發力、協同推進,全力整合全區各類資源,持續加大市區兩級財政支持,明晰執法辦公場所規范建設指引,陸續建成功能齊備、布局合理、建設規范的執法辦公場所,有力保障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開展。
三、推動“三個提升”,帶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專業化
一是提升專業化培訓效果。出臺“導師制”培訓方案,由城管、農農水、自然資源、衛健、應急、生態環境等部門各指定2名業務骨干組建執法培訓導師團隊,實行“1名主導師+1名副導師”雙崗輪訓制度,采取現場實操培訓、案件剖析教學、執法一線指導等方式進行多輪次培訓指導,并結合執法工作需求,集中印發一批工作指導手冊、高頻次執法事項辦理流程等輔助資料。目前已完成鎮街第一輪導師業務培訓,開展培訓43次,參訓人數600余人次。同時,鎮街自主開展線上執法培訓、考試50余次,線下專題培訓16次,其中白沙街道創新探索線上“學法課堂”,由法制審核員每周講授綜合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執法要點和注意事項等。二是提升專業化隊伍力量。針對鎮街執法專業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儲備不足問題,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高素質年輕公務員,優先保障鎮街綜合執法人員配備,目前各鎮街已固定配備相應的法制審核人員,綜合執法辦實際到位在編公務員增長率達30.8%,持執法證人數累計達227人,約占各鎮街在編總人數60%。三是提升專業化執法效能。在區級執法權限下放初期,案件辦理量同比有所下降,且案件類型單一,主要為城管領域執法案件。通過完善工作機制、健全保障體系、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等一系列措施保障推動下,鎮街綜合執法實現數量質量雙提升。目前,鎮街案件辦理量穩步提升,并逐步辦理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其他領域執法案件。據統計,鎮街月均案件量由291宗提升至530宗,增長率達82.1%。同時,各鎮街充分依托信息化技術提高行政執法效能,上線應用行政執法“兩平臺”案件辦理量達3630宗,均排名全市前列。
通過聚焦重點、靶向發力,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保障體系,整合下沉執法力量,深入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效提升基層依法治理能力水平,為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活力新城提供堅實的機構編制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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