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工作銜接 創新監督模式 區司法局聯手區檢察院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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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和檢察機關對行政執法的監督職能,根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監督銜接工作的意見(試行)》《加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監督銜接工作的規定(試行)》等規定,區司法局、區檢察院強化工作銜接機制,創新監督模式,首次聯合開展我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形成規范執法案卷的強大合力。
一是自查與互查相聯合。各個執法單位對所有執法案卷進行全面梳理、自查自糾,形成自查報告,在全面自查的基礎上,由區司法局和區檢察院組成的評查小組進行相互交叉的案卷評查,確保執法案卷集中評查更加全面深入,不走過場,不怕“挑刺”,保證評查質量。二是自報與抽查相組合。本次案卷評查由各執法單位上報年度內行政執法案卷目錄,評查小組通過隨機抽查的形式從各執法單位行政執法案件中選取,從而保障評查案卷組成的多樣性、隨機性。三是評查與整改相結合。在集中評查階段將發現的問題按照評查標準進行逐一記錄,形成問題清單,對在執法程序、說理部分、文書制作以及案卷歸檔等方面出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向各執法單位發出執法案卷評查結果的反饋函,要求對標找差,舉一反三,落實整改并形成報告,避免同類問題的一再出現,切實發揮案卷評查效果。
此次案卷評查共對我區20家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許可案卷、行政處罰案卷、行政強制案卷進行評查。評查小組對照評查標準,以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態度,對案卷逐項仔細審查,從參評案卷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執法程序、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案卷文書制作等方面著手,對每本案卷進行了全面評查,對發現的問題逐項進行梳理歸納。
此次部門聯合案卷評查開展聯合執法監督,進一步規范了我區部門行政執法行為,對全面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高全區行政執法水平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