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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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16年第3號
文章類型: 原創 內容分類: 政策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2016年第3號
【發布日期】2016-10-8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商務部第8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高虎城
2016年10月8日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和指導全國范圍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的商務主管部門,以及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相關機構是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機構,負責本區域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
備案機構通過外商投資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綜合管理系統)開展備案工作。
第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應當依照本辦法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備案信息,填寫備案申報承諾書,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應妥善保存與已提交備案信息相關的證明材料。
第二章 備案程序
第五條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屬于本辦法規定的備案范圍的,在取得企業名稱預核準后,應由全體投資者(或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以下簡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營業執照簽發前,或由外商投資企業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營業執照簽發后30日內,通過綜合管理系統,在線填報和提交《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表》(以下簡稱《設立申報表》)及相關文件,辦理設立備案手續。
第六條 屬于本辦法規定的備案范圍的外商投資企業,發生以下變更事項的,應由外商投資企業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變更事項發生后30日內通過綜合管理系統在線填報和提交《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表》(以下簡稱《變更申報表》)及相關文件,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ㄒ唬┩馍掏顿Y企業基本信息變更,包括名稱、注冊地址、企業類型、經營期限、投資行業、業務類型、經營范圍、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范圍、注冊資本、投資總額、組織機構構成、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資企業最終實際控制人信息、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變更;
(二)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基本信息變更,包括姓名(名稱)、國籍/地區或地址(注冊地或注冊地址)、證照類型及號碼、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資金來源地、投資者類型變更;
?。ㄈ┕蓹啵ü煞荩⒑献鳈嘁孀兏?nbsp;
(四)合并、分立、終止;
(五)外資企業財產權益對外抵押轉讓;
?。┲型夂献髌髽I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
?。ㄆ撸┲型夂献髌髽I委托經營管理。
其中,合并、分立、減資等事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公告的,應當在辦理變更備案時說明依法辦理公告手續情況。
前述變更事項涉及最高權力機構作出決議的,以外商投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作出決議的時間為變更事項的發生時間;法律法規對外商投資企業變更事項的生效條件另有要求的,以滿足相應要求的時間為變更事項的發生時間。
外商投資的上市公司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可僅在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變化累計超過5%以及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發生變化時,就投資者基本信息或股份變更事項辦理備案手續。
第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或變更備案手續,需通過綜合管理系統上傳提交以下文件:
?。ㄒ唬┩馍掏顿Y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材料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二)外商投資企業全體投資者(或全體發起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承諾書》,或外商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承諾書》;
?。ㄈ┤w投資者(或全體發起人)或外商投資企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包括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ㄋ模┩馍掏顿Y企業投資者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簽署相關文件的證明,包括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未委托他人簽署相關文件的,無需提供);
?。ㄎ澹┩顿Y者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變更事項不涉及投資者基本信息變更的,無需提供);
?。┓ǘù砣俗匀蝗松矸葑C明(變更事項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的,無需提供)。
前述文件原件為外文的,應同時上傳提交中文翻譯件,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應確保中文翻譯件內容與外文原件內容保持一致。
第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營業執照簽發前已提交備案信息的,如投資的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應在營業執照簽發后30日內向備案機構就變化情況履行變更備案手續。
第九條 經審批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發生變更,且變更后的外商投資企業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應辦理備案手續;完成備案的,其《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同時失效。
第十條 備案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發生的變更事項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應按照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在線提交《設立申報表》或《變更申報表》及相關文件后,備案機構對填報信息形式上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核對,并對申報事項是否屬于備案范圍進行甄別。屬于本辦法規定的備案范圍的,備案機構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不屬于備案范圍的,備案機構應在3個工作日內在線通知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按有關規定辦理,并通知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備案機構發現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填報的信息形式上不完整、不準確,或需要其對經營范圍作出進一步說明的,應一次性在線告知其在15個工作日內在線補充提交相關信息。提交補充信息的時間不計入備案機構的備案時限。如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未能在15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信息,備案機構將在線告知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未完成備案。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可就同一設立或變更事項另行提出備案申請,已實施該設立或變更事項的,應于5個工作日內另行提出。
備案機構應通過綜合管理系統發布備案結果,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可在綜合管理系統中查詢備案結果信息。
第十二條 備案完成后,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可憑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核準材料(復印件)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向備案機構領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回執》或《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回執》(以下簡稱《備案回執》)。
第十三條 備案機構出具的《備案回執》載明如下內容:
?。ㄒ唬┩馍掏顿Y企業或其投資者已提交設立或變更備案申報材料,且符合形式要求;
?。ǘ﹤浒傅耐馍掏顿Y企業設立或變更事項;
(三)該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或變更事項屬于備案范圍;
?。ㄋ模┦欠駥儆趪乙幎ǖ倪M口設備減免稅范圍。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商務主管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遵守本辦法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商務主管部門可采取抽查、根據舉報進行檢查、根據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的建議和反映的情況進行檢查,以及依職權啟動檢查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
商務主管部門與公安、國有資產、海關、稅務、工商、證券、外匯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密切協同配合,加強信息共享。商務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有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職責的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第十五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公平規范的要求,根據外商投資企業的備案編號等隨機抽取確定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進行監督檢查。抽查結果由商務主管部門通過商務部外商投資信息公示平臺予以公示。
第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現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存在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的,可以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舉報采取書面形式,有明確的被舉報人,并提供相關事實和證據的,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十七條 其他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在履行其職責的過程中,發現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有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的,可以向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監督檢查的建議,商務主管部門接到相關建議后應當及時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 對于未按本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或曾有備案不實、對監督檢查不予配合、拒不履行商務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記錄的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商務主管部門可依職權對其啟動檢查。
第十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進行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備案手續;
(二)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所填報的備案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三)是否在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中所列的禁止投資領域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四)是否未經審批在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中所列的限制投資領域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ㄎ澹┦欠翊嬖谟|發國家安全審查的情形;
?。┦欠駛卧?、變造、出租、出借、轉讓《備案回執》;
(七)是否履行商務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條 檢查時,商務主管部門可以依法查閱或者要求被檢查人提供有關材料,被檢查人應當如實提供。
第二十一條 商務主管部門實施檢查不得妨礙被檢查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接受被檢查人提供的財物或者服務,不得謀取其他非法利益。
第二十二條 商務主管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掌握的反映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誠信狀況的信息,應記入商務部外商投資誠信檔案系統。其中,對于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備案,備案不實,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轉讓《備案回執》,對監督檢查不予配合或拒不履行商務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商務主管部門應將相關誠信信息通過商務部外商投資信息公示平臺予以公示。
商務部與相關部門共享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的誠信信息。
商務主管部門依據前二款公示或者共享的誠信信息不得含有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
第二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可以查詢商務部外商投資誠信檔案系統中的自身誠信信息,如認為有關信息記錄不完整或者有錯誤的,可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修正。經核查屬實的,予以修正。
對于違反本辦法而產生的不誠信記錄,在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改正違法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后3年內未再發生違反本辦法行為的,商務主管部門應移除該不誠信記錄。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能按期履行備案義務,或在進行備案時存在重大遺漏的,商務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逃避履行備案義務,在進行備案時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誤導性或虛假信息,或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轉讓《備案回執》的,商務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未經審批在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所列的限制投資領域開展投資經營活動的,商務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在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所列的禁止投資領域開展投資經營活動的,商務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逃避、拒絕或以其他方式阻撓商務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有關工作人員在備案或監督管理的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前商務主管部門已受理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未完成審批且屬于備案范圍的,審批程序終止,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應按照本辦法辦理備案手續。
第三十條 外商投資事項涉及反壟斷審查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 外商投資事項涉及國家安全審查的,按相關規定辦理。備案機構在辦理備案手續或監督檢查時認為該外商投資事項可能屬于國家安全審查范圍,而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未向商務部提出國家安全審查申請的,備案機構應及時告知投資者向商務部提出安全審查申請,并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商務部。
第三十二條 投資類外商投資企業(包括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視同外國投資者,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投資者投資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參照本辦法辦理。
第三十四條 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僅投資《<<>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對香港開放的服務貿易領域,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僅投資《<<>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對澳門開放的服務貿易領域,其公司設立及變更的備案按照《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投資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辦理。
第三十五條 商務部于本辦法生效前發布的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六條 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相關機構依據本辦法第三章和第四章,對本區域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投資者遵守本辦法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蹲杂少Q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公告2015年第12號)同時廢止。
?。ㄗⅲ和馍掏顿Y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網址為:http://wzzxbs.mofcom.gov.cn)
附件1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材料
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表
備案編號:
一、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 | |||||||||||
企業名稱 | (中文) | (英文) | |||||||||
注冊地址 | 省 市 區 | 是否位于自貿試驗區內 | □是 (勾選片區) □否 | ||||||||
是否位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內 | □是(勾選經開區) □否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已領取營業執照: | □未領取營業執照,待補充 | |||||||||
企業類型 | □合資 □合作 □獨資 □股份制: □上市 □非上市(□公眾公司 □其他) | ||||||||||
成立方式 | □新設
| □普通新設 | |||||||||
□新設合并 □吸收合并 | |||||||||||
□存續分立 □解散分立 | |||||||||||
經營期限 | (* * *年或長期) | ||||||||||
投資行業 | (從行業代碼中勾選),其中主營行業為 (勾選) 。 | ||||||||||
業務類型 | □高新技術企業 □研發中心(□獨立法人研發中心 □非獨立法人研發中心) □功能性機構(□地區總部 □采購中心 □財務管理中心 □結算中心 □銷售中心 □分撥中心 □其他: ) | ||||||||||
□投資性公司 □創業投資企業 □創業投資管理企業 □股權投資企業 □股權投資管理企業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 |||||||||||
□境內居民返程投資 □投資性公司投資 □創業投資企業投資 | |||||||||||
□不涉及以上各類型 | |||||||||||
經營范圍 |
| □經營范圍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 |||||||||
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范圍 | □是:□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的產業 (勾選條目)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 (勾選條目)
□否 | ||||||||||
投資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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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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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組織機構(可按實際數量下拉) | 最高權力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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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國籍(或地區): | ||||||||||
□護照號/□身份證號: | |||||||||||
委派方: | |||||||||||
監事: | 國籍(或地區): | ||||||||||
□護照號/□身份證號: | |||||||||||
委派方: | |||||||||||
總經理: | 國籍(或地區): | ||||||||||
□護照號/□身份證號: | |||||||||||
聯系電話: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國籍(或地區): | |||||||||
□護照號/□身份證號: | |||||||||||
職務: | 聯系電話: | ||||||||||
外商投資企業最終實際控制人信息(可按實際控制人數量下拉填報) | 姓名/名稱 | (中文) | (英文) | ||||||||
國籍(或地區)/注冊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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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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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從以下類型中勾選: □境外上市公司 □境外自然人 □外國政府機構(含政府基金) □國際組織 □境內上市公司 □境內自然人 □國有/集體企業 | ||||||||||
實際控制方式 | 從以下方式中勾選: □單獨或與關聯投資者共同直接或間接持有企業50%以上股份、股權、財產份額、表決權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單獨或與關聯投資者共同直接或間接持有企業股份、股權、財產份額、表決權或者其他類似權益不足50%,但所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權力機構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對企業的經營決策、人事、財務、技術等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情形(請詳細說明) | ||||||||||
在華投資計劃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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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雇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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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姓名: | 證件名及號碼: | 手機: | ||||||||
固定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件: | |||||||||
聯系地址: | |||||||||||
二、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基本信息(可按投資者數量下拉填報) | |||||||||||
姓名/名稱 | (中文) | (英文) | |||||||||
國籍(或地區)或地址/注冊地或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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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號碼 | 證件類型: 號碼: | ||||||||||
認繳出資額 |
| 權益比例: | |||||||||
合作條件:(合作企業投資者可以文字形式填寫合作條件) | |||||||||||
出資方式 | □現金: □實物 □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 □股權 □其他 | ||||||||||
出資期限 | 年 月 日前 | ||||||||||
資金來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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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類型 | 境外投資者(從以下選項勾選): □境外投資者是外商投資的投資性公司 □境外投資者是外商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 □境外投資者不屬于以上投資類企業 | ||||||||||
境內投資者(從以下選項中勾選): □境內投資者為外商投資企業或存在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情況 □不存在前述情況 | |||||||||||
投資者最終實際控制人信息(可按實際控制人數量下拉填報) | 姓名/名稱 | (中文) | (英文) | ||||||||
國籍(或地區)/注冊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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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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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從以下類型中勾選: □境外上市公司 □境外自然人 □外國政府機構(含政府基金) □國際組織 □境內上市公司 □境內自然人 □國有/集體企業 | ||||||||||
實際控制方式 | 從以下方式中勾選: □單獨或與關聯投資者共同直接或間接持有企業50%以上股份、股權、財產份額、表決權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單獨或與關聯投資者共同直接或間接持有企業股份、股權、財產份額、表決權或者其他類似權益不足50%,但所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權力機構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對企業的經營決策、人事、財務、技術等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情形(請詳細說明) | ||||||||||
三、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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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線提交材料
(一)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材料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ǘ┩馍掏顿Y企業的全體投資者(或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承諾書》
?。ㄈ┤w投資者(或全體發起人)或外商投資企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包括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ㄋ模┩馍掏顿Y企業投資者委托他人簽署相關文件的證明,包括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未委托他人簽署相關文件的,無需提供)
?。ㄎ澹┩顿Y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ǘù砣说淖匀蝗松矸葑C明
前述文件原件為外文的,應同時上傳提交中文翻譯件,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應確保中文翻譯件內容與外文原件內容保持一致。
三、承諾書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提交***公司(下稱企業)設立備案信息并承諾:
一、已知曉備案申報的各項規定內容。
二、所填報的備案信息完整、真實、準確。
三、所提供的備案書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業所從事經營活動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范圍。
五、申報內容是各方投資者或企業最高權力機構真實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所從事的投資經營活動不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七、不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轉讓《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回執》。
以上如有違反,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人[1]名稱:
承諾人/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材料
一、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表
備案編號:
企業名稱 | (中文) | (英文)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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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變更(勾選需變更的事項后進入系統修改設立申報表中的相應內容) (□名稱 □注冊地址□企業類型 □經營期限 □投資行業 □業務類型 □經營范圍 □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范圍 □投資總額□注冊資本 □董事、監事、總經理等組織機構構成 □法定代表人 □外商投資企業最終實際控制人信息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二、□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基本信息變更(勾選需變更的事項后進入系統修改設立申報表中的相應內容) (□姓名/名稱 □國籍(或地區)或地址/注冊地或注冊地址 □證照類型及號碼 □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 □資金來源地 □投資者類型) | |||||||||||||||
三、□股權(股份)、合作權益變更(填寫下表,同時根據變更的實際情況,勾選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變更”“投資者基本信息變更”“合并、分立、終止”欄中相應信息) | |||||||||||||||
變更原因及方式 | 原投資者列表 | 變更后投資者列表 | |||||||||||||
(描述) | 名稱 | 注冊地 | 認繳出資額 | 權益比例 | 名稱 | 注冊地 | 認繳出資額 | 股權受讓/增資溢折價 | 權益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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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分立、終止 | |||||||||||||||
□合并 | □新設合并(合并后被解散) □吸收合并(□合并后存續 □合并后被解散) | ||||||||||||||
□分立 | □存續分立 □解散分立 | ||||||||||||||
□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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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根據變更的情況,同時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變更”欄、“投資者基本信息變更”欄、“投資者股權變更”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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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合并企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合并后企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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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立(根據變更的情況,同時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變更”欄“投資者基本信息變更”欄、“投資者股權變更”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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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分立企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因分立而存續或新設的企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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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終止 |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企業通過修改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最高權力機構決議解散(□.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未達經營目的,又無發展前途 □.其它原因: 。)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一方不履行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其他情形: 。) | ||||||||||||||
五、外資企業財產權益對外抵押轉讓 | |||||||||||||||
□ 外資企業財產權益對外抵押轉讓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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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外合作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資 | |||||||||||||||
□中外合作企業外國投資者先行收回投資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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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外合作企業委托經營管理 | |||||||||||||||
□中外合作企業委托經營管理
| (描述) | ||||||||||||||
八、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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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線提交材料
(一)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ǘ┩馍掏顿Y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承諾書》
(三)外商投資企業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包括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四)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簽署相關文件的證明,包括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未委托他人簽署相關文件的,無需提供)
(五)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變更事項不涉及投資者基本信息變更的,無需提供)
?。┓ǘù砣说淖匀蝗松矸葑C明(變更事項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的,無需提供)
前述文件原件為外文的,應同時上傳提交中文翻譯件,外商投資企業或其投資者應確保中文翻譯件內容與外文原件內容保持一致。
三、承諾書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提交***公司(下稱企業)變更備案信息并承諾:
一、已知曉備案申報的各項規定內容。
二、所填報的備案信息完整、真實、準確。
三、所提供的備案書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業所從事經營活動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范圍。
五、申報內容是各方投資者或企業最高權力機構真實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所從事的投資經營活動不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七、不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轉讓《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回執》。
以上如有違反,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人[2]名稱: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編號: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回執
:
你單位報送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材料收悉,且符合形式要求。根據前述申報材料,該外商投資企業設立事項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屬于備案范圍。
備案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業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企業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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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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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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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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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行業 |
| 經營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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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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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范圍 | □是(□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的產業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 ) □否 | ||||||
投資者名稱或姓名 | 國別(地區) | 認繳出資額 | 出資方式 | 權益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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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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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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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4
編號:
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回執
:
你單位報送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材料收悉,且符合形式要求。根據前述申報材料,該外商投資企業變更事項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屬于備案范圍。
變更后的備案基本信息如下:
企業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企業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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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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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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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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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行業 |
| 經營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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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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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進口設備減免稅范圍 | □是(□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的產業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 ) □否 | ||||||
投資者名稱或姓名 | 國別(地區) | 認繳出資額 | 出資方式 | 權益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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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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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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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機構
(印章)
年 月 日
[1]承諾人應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全體投資者或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
[2]承諾人應為外商投資企業。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