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市區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天津股權交易所和香港H股上市給予獎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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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辦函〔2016〕45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為適應國家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發展新形勢,引導我市中小微企業發展和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市區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稱“新三板”)、天津股權交易所和香港H股掛牌上市給予獎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市區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二、對在天津股權交易所成功掛牌交易的市區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三、對在香港H股成功掛牌上市的市區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四、上述獎勵資金由市、區財政根據企業所在行政區域,按市、區共享稅收基本分成比例分擔。獎勵資金的申報程序和歸集辦法按《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動市區企業改制上市的實施意見》(江府辦〔2013〕15號)執行。
五、本政策適用于江門市區范圍內注冊登記企業(含蓬江區、江門高新區和江海區、新會區)。請鶴山市按東部一體原則,按照上述制訂相應獎勵政策;其余各市可參照制訂相應政策。
六、本政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期限兩年,由市金融局負責解釋。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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