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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動市區企業改制上市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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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三促一幫”工作,鼓勵和引導我市有發展前景、成長性好的企業加快在境內上市步伐,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推動市區企業改制上市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

                  當前國家資本市場正朝著持續快速健康方向發展,一大批企業通過改制上市融資,發展成為優秀的現代企業。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我市企業從產品經營型向資本經營型轉變,促進企業更多更好地發展和利用直接融資,我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企業改制上市工作,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導、各方配合、優質服務”的總體要求,充分調動企業上市積極性,力爭2013年起每年有1-2家企業實現境內上市,到“十二五”期末,我市境內上市公司新增10家左右,實現資本市場的"江門板塊"。

                  二、完善機制,加強聯動

                  建立江門市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市聯席會議),落實支持我市資本市場發展各項措施。市聯席會議總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秘書長及市金融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各市、區政府及市有關單位共同組成。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金融局,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下設推動企業上市工作專責組,負責指導和協調上市工作。專責組聘請專業機構和招聘專業人才組成,實行績效掛鉤的工作激勵機制。具體方案由市金融局商市財政局制訂,報市聯席會議審定。各級各部門要及時為符合國家政策、法律和法規的擬上市企業和上市培育對象企業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包括出具相關守法證明、簡化審批程序、特事特辦、限時辦結等。對上市企業利用上市募集資金投資在我市的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導向的優先列為市級重點項目。

                  三、分類指導,逐項推進

                  按照"培育一批、輔導一批、申報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市金融局根據企業規模實力、發展潛力和上市意愿,建立我市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并實行動態管理。由市金融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配合,按照上市4個階段進行分類指導,逐項落實支持措施:

                  第一階段,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各級政府要將當地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財務指標基本達到上市要求的企業列入重點扶持對象,鼓勵和幫助重點扶持企業與有上市執業資格的券商和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工商部門應大力引導符合條件的重點扶持企業改制為股份公司。與此同時,政府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應專人跟蹤落實企業供地、供水、供電、信貸等生產要素,協助企業進行科技創新、拓寬營銷市場網絡等,全面提升企業運行質量。

                  第二階段,企業向省證監局申報進入上市輔導期。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重點支持企業推進如下事項:一是加快落實企業募投項目立項、環評、規劃、供地等手續;二是引導企業發展和利用風險投資資金;二是督促指導企業加強規范經營,理)1頂歷史遺留問題。

                  第三階段,企業向國家證監會申報IPO。在此期間,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重點支持企業確保生產經營正常,督促其守法經營,特別要積極配合證券、法律、財務等中介機構,對證監部門提出的反饋意見逐項研究解決。

                  第四階段,企業掛牌上市。對已成功上市企業,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鼓勵和支持企業運用籌集的上市資金擴大生產。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規定條件的,經批準可優先享受技改貸款貼息。發展改革、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環保、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財政、稅務、國資等相關部門單位要鼓勵上市公司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重大項目。要鼓勵企業做大做強主營業務,不斷改革創新,防范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增強再融資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降低成本,營造氛圍

                  擬上市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辦理資產轉換、剝離、收購、財產登記過戶涉及的交易手續費減半收取;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車船使用證、給排水及供電計劃指標、資質等級、自有工業產權過戶時,大股東沒有發生變化的,視為變更登記,免收變更、過戶手續費。擬上市企業及上市企業要列入供水、供電、供地重點保障單位。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對擬上市企業原始積累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等歷史遺留問題,要本著尊重歷史、有利發展的原則妥善處理。根據國家證監會要求,各有關部門要為申請上市企業及時出具守法證明文件。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科技、財政、稅務等部門單位要支持符合條件的擬上市企業或上市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創新優勢企業,申請國家和省高新技術產業化資金、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科技三項經費、挖潛改造資金等各類政策性扶持資金。各有關單位要在企業引進人才涉及的落戶、人事關系掛靠、子女就學、經濟適用房安置等方面提供優質方便服務。同時要結合誠信江門行動,引入國家認可的評信機構對優秀企業進行評級增信,增強企業上市信心。引導有上市條件的企業與金融機構建立合作伙伴關系,確保擬上市或上市企業擴大生產的資金需求。市金融局要加強與證監部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聯系,配合支持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監管。

                  五、資金扶持,落實激勵

                  設立市、區扶持企業上市專項資金。市、區將扶持資金分別列入年度預算,其中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各區財政根據企業所在行政區域,按市、區共享稅收基本分成比例安排資金。扶持資金按如下范圍使用及撥付:

                 ?。ㄒ唬┦褂梅秶?。

                  1.上市獎勵。對實現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獎勵:

                 ?。?)進入上市輔導并取得省證監局輔導確認函的企業,獎勵100萬元;

                 ?。?)完成上市輔導,并取得省證監局完成輔導上市驗收確認函的企業,再獎勵100萬元;

                 ?。?)向國家證監會申報IPO并取得國家證監會受理申報確認

                  函的企業,再獎勵100萬元;

                 ?。?)已在境內成功掛牌上市的企業,再獎勵100萬元。

                  2.再融資獎勵。已上市企業經國家證監會批準實現再融資的,且60%的資金投放在江門地區的,獎勵100萬元。

                  3.專項補助。

                 ?。?)企業在股份制改造當年進行規范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需要補交稅、費(含土地出讓金)的,在企業獲得證監部門審定上市發行后,可申請專項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企業為實現上市在整體改制或變更為股份公司時,進行增資擴股(含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利潤分配、股權轉讓或辦理資產重組過程中所發生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所繳納所得稅地方財政留成部分(即地方財政實得部分)的50%補助給納稅企業,單家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200萬元。上述補助資金在國家證監會正式受理企業發行上市申報材料后按全額的60%支付,待企業在境內成功掛牌上市后,再支付余下的40%。

                 ?。ǘ┵Y金申報。

                  上述獎勵和補助,由擬上市企業向市金融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金融局會同相關區政府共同審核,并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后撥付給企業。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補助,由擬上市企業按比例分配。

                 ?。ㄈ┵Y金歸集。

                  相關區政府應將獎勵和補助資金歸集到市財政專戶,由市財政局連同市安排部分一并撥付給企業;其中江門高新區應承擔部分在市給予的稅收留成款中解決。

                  六、異地上市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江門市的,享受上述獎勵措施。如符合補助條件且納稅行為發生在我市的,同樣享受上述補助措施。

                  七、本意見適用于江門市區內(含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江門高新區)在境內上市企業。各市可參照制定相應辦法。

                  八、本意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印發關于推動江門市區企業改制上市實施意見的通知》(江府(2007)34號)及市府辦公室《關于階段性扶持獎勵擬上市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江府辦函(2010)2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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