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薦2017年第二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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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打造一批綠色制造先進典型,引領相關領域工業綠色轉型,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開展第二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請依據本地區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并充分結合綠色制造系統集成等相關工作,按照《通知》明確的推薦程序,參照第一批示范名單推薦工作要求,組織企業(含央企,下同)、園區等認真開展申報工作,抓緊確定本地區第二批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名單,并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將申請材料(項目匯總表、單項申請材料等,參見附件1-5)報送我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并隨附電子版材料。逾期報送的,將納入下一批進行論證。
二、相關要求
(一)綠色工廠
優先鼓勵各地區在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建材、機械、汽車、電子信息、輕工、紡織、石化等行業選擇一批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開展綠色工廠的創建工作(參照《通知》中綠色工廠評價有關要求)。請各地區按照制定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目標計劃推進綠色工廠創建工作。
(二)綠色設計產品
本批綠色設計產品申報范圍和相應標準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在“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中查看。根據標準具體要求,編寫綠色設計產品自評價報告。
(三)綠色園區
綠色園區建設重點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請選取一批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水平高的園區進行申報(參照《通知》中綠色園區評價有關要求)。請各地區按照制定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目標計劃推進綠色園區建設工作。
(四)綠色供應鏈
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示范申報范圍涵蓋汽車、電子電器、通信及大型成套裝備機械等行業中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的核心制造企業(參照《通知》中綠色供應鏈評價有關要求)。
三、第三方評價機構有關要求
開展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具有開展相關評價的經驗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辦公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從事綠色評價的中級職稱以上專職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系統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50%;評價機構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評價程序,熟悉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
(四)具備開展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領域評價的能力,近五年主導或參與綠色制造相關評審、論證、評價或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或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制定等。
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由申報企業或園區自主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第三方機構可參照《綠色制造體系評價參考程序》(詳見附件6)開展評價工作。第三方機構應對評價結果負責,需在評價報告中對照前述基本條件逐項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與企業自評價活動保持獨立性,不應參與企業自評價報告編寫。為確保評價質量,同一法人的第三方機構(包括與其相關聯的企事業單位)開展的本批次綠色制造體系評價項目(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總計不得超過15項。同時,為提升第三方機構的自律意識,便于廣大企業和園區擇優選擇,鼓勵第三方機構在綠色制造公共服務平臺上進行自我聲明并展示相關證明材料,接受社會監督。鼓勵我部發布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評價中心參與相關評價工作。
四、聯系人及電話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劉夏青 010-66013058
郭豐源 010-68205370
傳 真 010-68205337
如在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工作過程中有具體問題,可聯系相關處室咨詢:
綠色工廠:010-68205369(節能處)
綠色設計產品:010-68205359(環保處)
綠色園區:010-68205366(綜合處)
綠色供應鏈:010-68205360(資源處)
附件:1.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匯總表
2.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及第三方評價報告
3.綠色設計產品自評價報告
4.綠色園區自評價報告及第三方評價報告
5.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
6.綠色制造體系評價參考程序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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