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開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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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經促局、各有關企業:
現將《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辦公室關于開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粵經信辦函〔2017〕145號)轉發給你們,請各鎮(街)經促局按通知要求積極開展轄區內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推薦和復核工作。各有關企業按照申報文件要求,做好申報材料的提交工作,報屬地鎮(街)經促局審查,于5月10日前將有關材料裝訂成冊,一式4份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我局,以紙質版報送為準,逾期將不予受理。
附件:
1、《轉發關于開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2、《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辦公室關于開展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3、《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4、《江經信中小201729》附件1-3
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
2017年5月2日
(聯系人:李偉銘,聯系電話:383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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