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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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經濟發展辦公室、各有關企業:
現將《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轉發關于開展2024年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江工信裝備〔2023〕9 號)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對符合《廣東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1 年版)》(詳見鏈接:http://gdii.gd.gov.cn/gkmlpt/content/3/3739/post_3739427.html#2888)要求的裝備產品,且已實現銷售后對研制企業實行事后獎補,原則上按單臺(套)裝備產品售價(總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產品銷售額)的30%給予獎勵,支持額度不低于100萬元。
二、工作要求
(一)請各鎮(街)經濟發展辦公室積極組織發動項目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項目,于3月2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我局(電子版)。按初審意見補充完善后,再將全套申報材料及項目相關佐證材料報送我局(紙質版一式8份、蓋章掃描電子版1份)。
(二)申報項目單位所提供的申報材料,須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寫目錄及頁碼,在材料封面、封底加蓋公章及在材料側面加蓋騎縫公章。
(三)企業需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填寫《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申請承諾書》并加蓋公章,申報項目應當具備實施條件,不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不得申報。
(四)所有涉及的資料若是外語的,須翻譯成中文。如項目建設存在關聯交易,申報單位應如實提供相應說明。
(五)近5年來申報單位、組織或個人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不得申報。
(六)不按要求提供、審核相關材料或擅自涂改申請承諾書等相關內容的,視作放棄申請及評審。
附件: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轉發關于開展2024年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應用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
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
2023年3月6日
(聯系人:馮嘉琪,聯系電話:0750-383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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