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電子信息產業的優惠政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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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三年十月二十日)
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市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加快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凡在市區投資新辦電子信息產業項目的生產企業,給予以下優惠:
一、享受《中共江門市委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江發[2003]7號)中規定的優惠政策。
二、享受江門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三、享受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待遇(稅收優惠執行有關規定)。“扶持工業發展資金”“民營經濟專項扶持資金”“科技三項費用(資金)”向電子信息產品生產企業傾斜。
四、投資具一定規模的,可享受“零收費”和“零地價”的優惠:
(一)兩年內實際投資額在300萬美元以上(含300萬美元)的企業,其開發建設中應向政府部門繳交的規費,市級行政規費全免。
(二)兩年內實際投資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含1000 萬美元)的企業,除免收開發建設中市級行政規費外,還可按每投資40萬美元免費提供1畝建設用地;對免費提供的建設用地,在企業投產 時,按實際投資額計算發給相應數量的土地使用權證。免繳企業車輛市區統繳費3年,投資者享受江門市榮譽市民待遇。
五、軟件業和集成電路項目除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2002]70號文件的規定外,同時享受以上優惠。
六、電子信息產業項目的認定由市信息產業局和市經貿局負
七、本優惠政策從公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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