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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門市蓬江區衛生健康局關于江門市蓬江區2025年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采購公告

                采購單位江門市蓬江區衛生健康局,現對江門市蓬江區2025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進行公開詢價,歡迎符合要求的單位前來報價,參與提供服務。

                一、基本信息

                (一)項目名稱:江門市蓬江區2025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

                (二)預算金額及最高限價:

                序號

                項目名稱

                患者人數(人/年)

                最高單價(元/人/年)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1

                江門市蓬江區2025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項目

                3439

                200元/人/年

                68.78

                68.78

                二、采購項目概況

                (一)采購內容。

                1.江門市蓬江區2025年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由江門市蓬江區衛生健康局統一招標。

                2.投保人:江門市蓬江區衛生健康局。

                3.被保險對象:江門市蓬江區登記在冊錄入廣東省精神衛生信息平臺,并同意納入社區管理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肇事肇禍后經鑒定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

                4.服務內容包含:根據《省綜治辦等8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補償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粵綜治辦〔2017〕28號)要求,提供服務人員的配備、承保服務、理賠服務、其他保險服務承諾(統計、培訓、考察、風險管理等)。

                5.保險期限:自2024年11月10日0時起至2025年11月9日24時止(以實際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6.保險金的申領及給付:按實際情況在保單約定金額內進行支付,保險理賠款直接支付給被保險人。

                三、項目服務要求

                (一)承接單位應有完成本項目所需的充足人力保障及其他資源保障。

                (二)項目售后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至服務限期結束,承接單位必須與采購單位保持溝通,積極跟進,按時向采購單位匯報項目進度。

                (三)承接單位不得將項目非法分包或轉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否則采購單位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單位賠償相應損失。

                (四)如受突發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由采購單位調整相關方案,承接單位應積極配合和跟進。

                (五)承接單位能夠嚴格遵守合同保密約定,并根據采購單位要求簽訂有關保密協議。

                四、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承接單位應按照要求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

                (四)不得為“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門”(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五)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供應商出具聲明函)。

                (六)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2〕6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等。

                五、報價要求

                (一)項目總費用最高限價為人民幣687800元(大寫:陸拾捌萬柒仟捌佰元整),參加單位的報價不可高于限價,否則其報價文件視同無效。

                (二)本項目服務費用采用據實結算,應根據項目內容計算項目成本,應包括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機構的利潤等。

                (三)報價人應根據本單位的成本自行決定報價,但不得以低于項目運營成本報價。

                (四)報價人的報價,應是本項目范圍和文件及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

                (五)各報價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報價的風險。

                六、報送方式

                我單位統一接收紙質報價材料,材料需密封(要求詳見附件,材料需加蓋公章并密封送達)。收件地址:江門市蓬江區天福路12號7樓708檔案室(江門市蓬江區衛生健康局),聯系人:梁盤有,電話:0750-8017076。

                七、報送時間

                報價單位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下午5時30分前將報價材料送達至指定地址,請于工作日上班時間報送材料(8:30-12:00,14:30-17:30),逾期送達視為報價無效。

                八、評選方式

                由采購單位按照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根據項目需求、報價單位條件、報價要求和實際響應報價情況等,對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比較,并推薦評審結果。評審結果按江門市蓬江區衛生健康局有關規定呈批審定。


                附件:參與報價文件組成

                1.項目報價書

                2.參與報價人情況(包括有效的法人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公司簡介、項目案例等)

                3.其它報價文件要求的內容及參與報價人認為需要補充的內容(格式自定)



                江門市蓬江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0日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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