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江門秉信包裝有限公司部分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決定
許可江門秉信包裝有限公司部分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決定
蓬人社工時〔2025〕004號
江門秉信包裝有限公司:
你單位向我局提出品質檢驗員(5人)、設備維修員(7人)、出貨員(4人)、作業員組長(3人)、作業員(64人)的崗位實行以半年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申請資料已收悉。
經審查核實,你單位由于受行業自身特點的影響,部分崗位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特殊情況,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的合法權利,保障企業各項工作任務得到順利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第五條和《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管理辦法》(粵勞社發〔2009〕8號)第八條的規定,同意你單位的品質檢驗員(5人)、設備維修員(7人)、出貨員(4人)、作業員組長(3人)、作業員(64人)的崗位實行以半年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申請,現予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執行時間從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到期后如上述崗位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應再次向本局提出申請。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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