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信息確認的公告
各有關用人單位:
為鼓勵企業穩定就業,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6號)的規定,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截止時間計算到2023年底,含補繳欠費月數),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按5.5%計算),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不屬于“僵尸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未處于經營異常狀態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該補貼實行“免申即享”,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領取條件,篩查出符合領取穩崗返還資金的單位,單位可通過線上方式對穩崗返還信息進行確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企業確認后進行發放。勞務派遣單位實行“依申請發放”。
為了推動穩崗返還政策應享盡享,做好穩崗返還確認工作,我局對經初審符合條件但暫未進行穩崗返還信息確認的“免申請”用人單位名單(銀行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異常)及勞務派遣單位“依申請”名單(具體名單見附件2)實行公告。
免申請單位請及時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進行確認,線下咨詢地址及咨詢電話
勞務派遣單位“依申請”按照(http://www.gd.gov.cn/zwgk/gongbao/2024/20/content/mpost_4490428.html)辦理。
經確認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發放資金(已確認的無需重復操作);“免申請”單位確認和“依申請”單位申報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逾期將視為自愿放棄本次穩崗返還資金,不再進行審核和發放。
附件:1.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注冊登錄操作指引;
2.蓬江區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免申請”單位未確認名單及勞務派遣單位“依申請”名單(截至2024年12月23日)。
附件2:蓬江區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免申請”單位未確認名單及勞務派遣單位“依申請”名單.xlsx
江門市蓬江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