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江門市順智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蓬人社派〔2024〕119號
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申請人:江門市順智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門市蓬江區農林橫路22號第二層自編05(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余美
你單位于2024年11月15日向我局提出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準予你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授予《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編號:440703240070),行政許可有效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7年11月25日,另按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請你單位在行政許可有效期內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實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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