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告知書(代玉梅)
來源:本網發布時間:2024-10-11
蓬江社保告〔2024〕50號
代玉梅(身份證號碼:5103111988******24):
你于2023年12月-2024年7月在我區領取失業保險金,經核查,你本次在廣東金萊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失業的原因為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不符合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因此你本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13932元屬多領社會保險待遇。
根據《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導致少發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發;導致多發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負責追回”,你于我區多領的失業保險待遇13932元依法應退還我局。請盡快將多領取的待遇退回江門市失業保險基金賬戶,退款后告知我局并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不影響你以后正常享受有關社保待遇,請你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款。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你享有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有陳述申辯意見或要求聽證,請你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我局將按照有關規定追回多發社會保險待遇。
現將我局賬號提供給你,請你按上述規定將多領的失業保險待遇13932元匯入市社保局賬號:
賬戶名: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開戶銀行:江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江中心支行
賬號:80020000021685945
附言:退蓬江代玉梅失業金
江門市蓬江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