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予延續行政許可決定書(江門市群達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蓬人社派〔2024〕068號
準予延續行政許可決定書
申請人:江門市群達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江門市蓬江區江門萬達廣場2幢3208室(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李耀燈
你單位于2024年8月6日向我局提出的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延續申請,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和《江門市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延續審批“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江人社發〔2017〕398號)的規定,我局決定準予你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授予《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編號:440703240038),行政許可有效期:2024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按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請你單位在行政許可有效期內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實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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